目前分類:gender studies-200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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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讀中國時報民論版面,瞥見並細讀劉競明醫師〈三天思考期 有那麼嚴重?〉一文,對於「三天思考期」的議題提出說法,發現劉醫師所執行的「猶豫思考期」並非以母體以及胎兒雙方益處進行考量,而是有強行的預設:胎兒優先。筆者認為胎兒優先這件事,並非需要討伐,而是原先預設立場,可能以「道德勸說」遂行,卻不是以「專業」與「全盤」考量找尋「最佳利益」之可能。

 

有不少非營利/非政府組織揚旗抗議《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除了提到「女性主體性」以及「政府國家合法性所應付的責任」,還有另一個重要的議題即是:「不具性別意識」與「缺乏多角的專業評估」的諮商過程。我們借鏡國外諮商的經驗,像是瑞典是在婦女懷孕十八周、新加坡是懷孕十六周以後去諮商,這些諮商是不設有道德導向,而是中立諮商,不能影響婦女做決定,這也就是為甚麼某些NGO認為此修正草案萬萬不行,就是擔心這樣先入為主的諮商過程。

 

認為該修正草案不妥的NGO提出各式各樣的數據以及不同理論論述,並不是鼓勵或是贊成墮胎,而是拉出至少兩條軸線進行討論與倡導。其一,懷孕者至少經過四天以上的思考期,如今這樣的「強制性」實則無必要,甚而有弱智化懷孕者以及共同決定者之嫌,這樣的規定實質上為「檢查制度」。其二,政府應當有完整的配套政策,而非再次將「養育責任」歸咎於個人/家庭,新生兒為未來勞動力,勞動力創造國家經濟發展、社會安穩、文化豐沛等,只是政府還是沒有意識到:「養兒育女並非僅是媽媽或是爸爸個人的事,而是國家大事」,當人民有意識地不願意再生育,這不是個人責任歸咎問題,而是社會結構的問題,並且與政策制定不足共謀。

 

因此,政策的全盤制定與規劃要比「強制性」諮商來得更為重要、緊迫,這也是NGO團體的訴求之一,只是許多的討論與爭論一直陷入「女性自主權」對抗「胎兒生存權」的窠臼當中,相互開戰,卻沒有發現有更大的結構因素在牽動的這樣的對立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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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了,騎車嗄?」

 

「是啊!」

 

「那小妹妹怎麼辦?」

 

「就躲在我的雨衣啊,妳一定還沒有當過媽媽吧?」

 

「我是媽媽,只是女兒還沒有那麼大」

 

 

 

這場景發生在我上班途中的一家早餐店,兩個「媽媽」的對話。

生活當中,我們往往透過不同方式歸納與定義某些人,許多時候是透過衣著,有時候是透過對話。

這個對話場景,發生於早上九點半左右,下雨的天氣,學校正在放暑假,彼此談論著「媽媽的經驗」。

用「心理學」的術語來說,這是「基模」(schema,scheme)的塑造過程,同時也是挑選與運用過程。此概念是Jean Piaget所提出的概念,意思為個體用以感覺社會與外在世界的「認知結構」(congnitive structure),有時也被稱為「認知基模」(congnitive schema),為人類吸收知識的基本架構,就如Aaron Beck認為「基模」釋用以主導人們怎麼看待世界的方式,「基模」的形塑過程會揉雜進社會文化的偏見與歧視,即為Beck所提的「舉證謬誤」(arbitrary inference)。

用「符號學」的術語來說,這就是「符號系統」中的「符碼」,也是「毗鄰軸syntagm)的再現。根據索緒爾提出符號組成的兩種方式:系譜軸(paradigms)與毗鄰軸(syntagm),前者可以延伸解釋為多樣不同的「媽媽樣態」,後者可以延伸解釋為建構性與偶成性(contingency)的「媽媽符碼」,可以發現,「媽媽」並非為「真實媽媽」,而是是經過從系譜軸中「選出」(selection)和「組織」(combination)型塑而成,並非固定不變的,或是只是單一的形象。

 

除了生育過程之外,現在可以透過認養的方式取得「媽媽」頭銜,所以用是否有「生產」過程作為「媽媽」的區辨,似乎也不太管用。從「心理學」與「符號學」的角度來看,「媽媽」似乎是不斷流動的概念。

「流動」?或許有些人對於這樣的說法不屑一顧,有些人會說:「媽媽一定是『女的』!這是很固定的答案,還有甚麼好辯駁的?」

然而,「女人是甚麼?」有個朋友問我。

我難以回應,因為我無法作出「百密無隙」的定義,所以我拒絕回答。

然而,「媽媽」都是女的嗎?那許多文章寫著「父代母職」的字眼,寫的是「媽媽」還是「爸爸」,還是另有所指?這樣的舉例,並非「為反對而反對」,或是提出另一種「虛無的說法」,而是根本地質疑這樣「持有偏頗」的定義。

不能否認的是:許多的類屬與定義,方便我們進行區辨;不過,同時也是「歧視」與「偏見」滋生的溫床。像是不少新聞報導「兒童虐待」的消息,包含忽略、肢體虐待、精神消耗等,時常會提問:「孩童的媽媽在哪?」,為甚麼不問「國家」在哪?「政府」有哪些防治工作?「防治流程」出了甚麼問題?反而是歸咎「個人責任」,強化且鞏固「責怪受害者」情況一再發生。

但是這樣的方式,似乎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兒童虐待」的問題,這樣的「定義」、「分類」與「扣連」似乎有其缺陷。當然,我並不反對所有的「分類」,因為「分類」某部份也是社會科學發展的重要里程,但是問題出於:這樣的分類與社會現實是有差距的,或是根本就是「迷思」。

「性別分類」之後所產生意義的問題,若是這些意義都非為「實然」,存在的正當性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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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父親節前夕,中國時報論壇有篇提出「重視父親貢獻」的文章(篇名為《父親節 換個腦袋》)。文始提到台南舉辦了楷模父親的獎項,文中提到台灣社會重視「母親節」,卻不重視「父親節」,文末希望內政部能夠正視如此的情景,多多舉辦這樣的獎項。

        然而以筆者身邊的經驗而言,獎項似乎不是第一要務,怎麼說呢?從上星期開始,因父親節將臨,身邊不少朋友苦思不知該送甚麼禮物給父親,以慰勞並表示關懷。我問他們為甚麼不直接問問父親本身想要甚麼呢?朋友們搖了搖頭,我問為甚麼不問,他們也都說不出個原因?只是覺得與爸爸無話可說,甚至有人說:「我跟他不熟」。

反倒是每每到了母親節,就沒有送禮物的苦惱,而是彼此分享今年要送甚麼,甚至還安排到明年去。如何會有如此大的反差呢?我繼續追問,他們的原因是相對於爸爸,和媽媽說話的機會多,少了彼此陌生的窘境。他們表示,父親從小主要在外,有的朋友家庭為雙薪家庭,但是他們多與媽媽的關係較為親密,有的男性朋友與媽媽共同做家事、看連續劇等,都有許多話題可談,但是爸爸常常不發一語,逐漸始有權威感,這樣的感覺產生隔閡,所以這些朋友很少會同父親談心事,相對地,父親好像全無苦悶或是心事,也不太清楚父親在想甚麼,總是靜靜的。

        這樣的困擾不單只發生在「核心家庭」,台灣這些年來的社會文化變遷,使得家庭更多樣貌。這幾年單親父親協會成立,根據這些單親父親分享他們的生命過程,都覺得「離異」是一個轉戾點,同時也是一大考驗。

離異之後,單親爸爸往往會有母親作為後盾(此部分相較於單親媽媽,多數的單親爸爸還是擁有比多數的單親媽媽較多家庭支持)或是女朋友幫忙負責家務,但是仍有的單親爸爸得獨力照護小孩,這才發現他們都與孩子相當疏離,所以在離異後的前幾年,父親與孩子的關係相當困難維繫,有的彼此感到尷尬,甚至僵持、發生衝突等,有的單親父親想要讓孩子知道他很努力,卻無法用語言表達。

此協會當中,也有離異之前就與孩子關係密切,所以離異之後,除了得彼此條是家庭型態改變之後,在兩代的情感經營上不太有大問題,協會的成立也主要是因為單親父親於感情經營上感到無助,才尋求資源,彼此認識之後,才發現是大多數單親父親都有如此的困難,開始串聯而成立協會,彼此藉由生命故事的分享,鼓勵父親多說、多言語表達。

        從挑選禮物到離異的情況,這些都是最日常生活的事件,也是最貼近我們本身的。有些父親從過去不懂得如何表達,或是吝於言語關懷、情緒分享等,讓孩子較難以了解,這兩件日常生活的例子,如是的肇始與社會文化所期待的男性氣概有密切關聯:簡單而言,即是一套要求「『男人』該怎麼樣才是『男人』」的標準,這套文化主要關切到所謂女性該是陰柔而男性該是強健的標準。女性是弱者而男性是保護者的形象,這也關切到把女性及男性定義成是「對立」的,男人被定義為天性上是具攻擊性的、競爭的、支配的。因此,男性不被鼓勵,甚是不允許透露過多的情感,但是人與人的關係建立,多需要透過情感揭露才逐步累積。

        父子關係與父女相處模式與所遇到的困窘也有所不同。父親與兒子之間的關係是「權威的」,與父親產生疏遠的關係,父子的相處模式便是「能力」與「模仿」,這會有兩展發展:一是順從權威,一是背叛或忤逆。父親本身為生理男性,往往碰到女兒生理相關問題,多是「難以啟齒」,其實不管是對女兒或是兒子,這些情況都是可以透過溝通與關懷作為改善之途。

 

        該如何逆轉與改善呢?最首要則是打破「性別疆界」,發現這套「性別二分」的詭計:定義性別的權力。

 

過去定義成功的父親是汲汲追求成功、為工具性的人際關係者,如此,會造成外顯與內隱的附加責任與代價,包括無法抒發情感、害怕「情感關係」的建立、要表現出「強者」的姿態等,這即是「性別體制」最大的詭計-「性別特質大於個人特質」,但是這些定義都是來自於外在社會文化。

 

這些界定與規範並不適合每個人,一個稱職的父親,應當是聽聽孩子、妻子的期待,以及自己想要甚麼樣的家庭關係進行衡量與定義,而非遵循著不一定適合的文化規範,這樣的轉變能帶來家人的肯定,比是否拿到獎項來得更加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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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國小的作文課,老師出了一個作文題目,沒有明確的題目,只有提到大概的內容:「寫一封信給… …」。

        這回記憶其實已經很模糊了,可是當我看到”Medusa”(台灣翻譯為「梅杜莎」)的圖畫時候,想起了我隔壁女同學的作文內容。她所寫信的收信者是:「妲己」,當時的我覺得相當好奇,不知道「妲己」適合方神聖,我旁邊的同學竟然寫了封信她,老師也對她這篇作文讚譽有加。

        妲己出現於《封神榜》,就國語辭典的解釋:「紂王之妃,得紂王寵愛,助紂為虐,周武王滅紂被殺。」簡單的說,就是一個「禍國殃民」的女人,因為她的美麗,讓商鞅神魂顛倒,《封神榜》更直接將她封為「狐狸妖精」。

        這位同學寫信予妲己,主要是想討回公道,因為妲己的所作所為讓她蒙上「紅顏禍水」的醜名,她不甘於被套上「女人是有罪的」名稱,這樣的情況在中國歷史上的記載例子並非單此,還有更多的女性被歸類於此罪名,像是褒姒、驪姬、趙萌、貂蟬、李鳳娘、楊娥等,多到不及備載。

        「梅杜莎」出自於「希臘神話」,神話當中描述:「只要瞥見梅杜莎蛇髮的人,就會變成石頭」,所以她也是個「禍害」。這樣的情形不勝梅舉,在文學與歷史的文本上,有許多女性都被歸類以及刻板化為「有罪的」、「邪惡的」、「有害的」,宗教也是如此,夏娃吃禁果、有月經不能進廟宇的規定等,皆是如此。

        影響後世的「偉人」也是,像是佛洛伊德(Freud)、尼采、馬克思等,或多或少都有潛在的”misogy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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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拜讀中國時報論壇〈不選美就能兩性平等?〉一文,文中認為:「教育部官員活在自己構築起來的文字塔之中」,並且甚至藉由「物化」的表面涵義推論「教育本身是物化學生」,筆者拜讀之後有些想法不吐不快。

 

   首先,教育部並非「全面」禁止校園舉辦「選美比賽」,而是需要經過學校的「性別別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會都尚未開始審理,就被歸類為「反對選美」,這樣的假想認為委員會的成員是均質的,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像是慈濟大學的性別委員會有教授、行政人員與學生共同組成,有各個不同層面與位置的發聲機會,並非全然的反對「選美」。

 

   第二,「將女性物化」的說法有其歷史脈絡,主要的意涵是指將女性當作物品看待或是與象徵為物品。前者我們可以從媒體看到,鏡頭所呈現的女性多為局部呈現,最多呈現的是女性的胸部或是臀部,這是為甚麼?因為攝影師幾乎都為異性戀男性,女性在媒體上幾乎都是像物品一樣被切割,而不像媒體再現男性影像的「全人」呈現;後者的現象,只要到資訊展或是汽車展都可以清楚的看到,為甚麼被「看」的都是女性?被「評比」的都是女性?這些是某些女性主義陣營所詬病「選美」之處,與不選美就能兩性平等?〉一文所指的「物化」顯然是有所差距。

 

   第三,有許多人認為「審美」為人基本的欣賞能力,為甚麼要特別將選美挑出來談呢?就如同前面所談「物化女性」之外,人對於美的認知與欣賞並非單一而是多元不同的,但是放眼選美活動,可以看到強調胸圍如何雄偉?「小」腰、翹臀、皮膚是否白皙?這些都是媒體上不斷地傳播著、讚揚的形象,再經由不同型態加以實行,甚至更加以鞏固,像是「選美活動」即是。

 

   第四、選美其實是資本家的詭計。選美活動需要有經費,結合廠商或是電視節目的資金促成,提供資金的廠商多為產製服裝的公司,像是NikeNB等知名品牌,他們所生產的服裝尺寸比較符合所謂「纖瘦女性」,再藉此不斷地提倡「瘦就是美」的概念,複製著、強化著這樣的想像,女性的身體受到全民監控,就像邊沁所提的「圓形監獄」一樣,我們被監視,同時監管著別人,女生一有變胖的跡象就受到特別關注,但是男性呢?

 

第五,「身體即是權力」,當身體進入「身體工業」身體不只是「肉體」,已經成為「消費」與「展示」的場域,進入後現代之後,「消費」的定位與評價與現代社會迥異,現代社會的消費是受到貶抑、斥責,「消費」代表著浪費、耗損等評價,而後現代社會的消費,不單單只是消費「基本需求」(needs),「消費」代表著許多複雜的因素交錯,因為對於身體/材的不滿足,所以不斷的消費,想要達到「理想身材」

 

        選美不只是單純有「物化參賽者」的嫌疑,還是資本家藉由這樣的方式推銷他們所生產的產品,「身體工業」也加入這股「美貌迷思」的行列,試圖統一我們對於「審美」的感知。

        「停辦選美」部不能完全促成「兩性別等」,卻可以讓我們去一步去思考「選美活動」的必要,優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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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與流行文本影響著我們去看待與形構「運動」的面貌,相關研究也提出一套解釋與分析。大眾傳播媒體所報導的內容,除了提供資訊之外,無形之中影響了閱聽眾的價值觀,更是影響人們對體育運動看法的一大因素。大眾媒體有提供資訊與建構客觀真實的能力,也不斷地複製社會文化當中的各種意識形態與迷思,於性別建構論的觀點當中,大眾媒體是再次複製了性別刻板印象,也建構對性別的認知(改寫自施伯燁、紀遠,2004:5)。

 

這些分析與觀點之架構主要是從「運動社會學」(sociology of sport)的觀點與視野而來,因而接著想就「運動社會學」的概念、定義、內容、方向與目前國內外研究的重點進行概述。理解文化與結構是什麼,只是個開端而已,我們接著必須了解它們如何以彼此相關的方式型塑社會生活,以及參與其中(Allan G. Johnson,2001:112),因此筆者先從「結構」層面著手探討,再而探討「個人-結構」間(中)之關係。

 

一般對於運動相關的批判比較少見,因為社會文化中有關「運動是有益的」信仰已經十分普及:運動是用來做的,不是用來用說的(盂峻瑋,2005:7)。此一信仰主張運動對個人而言有助於性格和修養的形塑、富教育意義、能增進身心健康並發展出競爭性,為將來人生的競爭預作準備等,對國家社會而言則有助於愛國情操的培養、社會控制等(Nixon,1996)。

 

根據《社會學辭典》(1999:652)對於「運動社會學」之定義,其中提出一個相當重要的議題:運動與社會化彼此的關係,此外,許多國內外學者也提出並討論此議題。社會化一般是指:是社會性的自我發展般,以個人經由和他人互動之行為,把價值規範內面化,使之發展在社會或團體中,適當行為型態為過程的社會化,也可以說是社會人形成的過程(王宗吉,1992:87)。社會化是經由社會、團體、家庭、重要他人,內化或是因應他人的期待,終其一生不斷地進行著,也可以說是持續學習的過程[1],與他人進行互動的同時學習到於社會性,以符合社會之期待,然而,社會化並非固定不變的,像是經過「再社會化」與「去社會化」的過程,可以再型塑對於社會性的認知,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化」可以幫助個人形成「適應社會的技巧」,此同時也會形塑「刻板印象」,如「性別刻板印象」即是。

 

社會化的過程由許多不同的價值體系相互形塑,體育運動的參與過程也不例外。王宗吉(1992)認為運動文化乃是由構成運動的運動觀、運動的行動樣式和運動的物質事物所形成的體系,而個人對運動文化的學習認知,是透過與重要他人的互動關係,吸收文化中的知識、價值與規範,逐漸適應社會環境,此即為運動社會化的過程。

 

運動社會化可分為兩種,一是經由參與運動的社會化;一是社會化導入運動。前者的說法指出,經由參與運動(sports)的過程中,會因為想要符合運動中所被期待的角色,因此造成社會化的效果,像是籃球比賽要求運動員要勇猛、奪球、反應靈敏,這些都會影響著運動員於社會角色扮演,後者則是經過社會文化所期待的觀點詮釋、再現運動,像是媒體再現與運動的社會價值都是屬於此類項,也是李慈梅(1993)、王俊杰(1993)與吳奕賢(1993)分別對於報紙、電影與漫畫中如何再現「運動世界」之社會價值與性別角色所討論的基礎,這些媒介所再現的運動樣貌是:男性為主、注重競賽成績、暴力是在所難免等想像。

 

Nixon(1996)更進一步指出:如果運動有促進社會化之作用,那麼最明顯的影響便表現在性別認知發展上。無獨有偶地,Messner(1992:16)也指出:現代運動是一種由男性所建構的性別機制,用以強化男性對女性的控制力量,運動被視為男性的世界、具有霸權式男性氣概,被定義為競爭、控制、攻擊、力量、技巧,男孩在運動中將極度性別歧視的男性化概念加以內化。

 

Fine(1987)的研究更深的探究男性氣概與運動參與的關係,而提到「男孩接受到狹隘單一的男性氣概定義,歧視女性與容易且擅長表達情感的男性,隨著男孩年齡增長,他們的性別歧視態度,成為運動隊伍裡男性之間共同聯繫的來源,這卻是有限、制約性的。」Dunning(1986)針對英式橄欖球進行研究,研究中提到一個相當值得注意的現象:許多的男孩,包括運動員與運動迷,都受到鼓勵,將男性特質定義為競爭、暴力、優越、勝利、地位與性傾略,在極度男性化的運動環境之中,男性運動員得到最可怕的批評莫過於「與女性畫上等號」[2](引自Messner,1992)


[1] 這與「教育學領域」所談的「社會學習論」的立基基準與背後假設是相同的。

[2]此與下章節要談的「憎女情節」(misogyny)有關,會更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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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男性研究」?】
性別研究從女性主義各個流派發響,以不同流派為執行準則、進行反省,因應不同議題與時期推進,近年來則開始從「男性研究」領域著手,試圖將性別平等可能的策略擴展至不同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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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幾年,工作收入更多再娶個越南的!」

「對啊!生成要娶的。」

 

 

        年初一晚上,外婆特別叮嚀出二要早起,因為要到舅公家作客,這是我有記憶以來,每年年初二「外婆回年家」的模式。

        初二一早,外婆開始準備晚上阿姨們回娘家的菜餚,外公仍舊是坐搖椅上,在四十吋平面電漿電視前打瞌睡。

記憶當中,每年外婆過年都得忙進忙出,像是自己做蘿蔔糕、發糕、年糕,還有我一直弄不清楚的個種拜拜,拜的對象不同、時間不同,要準備的供品也不同,這對我而言是遙不可及的「專業」,外婆與二舅媽每年過年從早到就寢在客廳、廚房、神堂來回穿梭,我眼花撩亂、不知所措,只好等著她們發號司令,端菜、燒金、貼春聯、放鞭炮、搬桌椅等小雜事。

        約略中午,因為外公驅步緩慢,我先陪同他走到舅公與舅婆家。路上外公停停走走,因為他住在這帶至少有半輩子,左右鄰居都認識他,他一出門,鄰居都會跟他打招呼、問他要去哪,沿路走,他就這樣沿路打招呼,順便與鄰居介紹我,心想:外婆要我們先出發是有原因的。經過一家茶具行門口,他同我說這家茶具行的兒子去年出車禍,兩個都往生了,他嘆口氣說:「只剩下媳婦」。

        聽著外公沿路打招呼,不時告訴我他所知的街頭巷尾故事,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們終於走到目的地。這時候剛好住在二樓的住戶要出門,開了門見了外公一陣寒喧,順著樓梯往上走,到了三樓,三樓住戶看到外公打了招呼,外公很熱心的問他最近的狀況,我心想:要是外公年輕個十歲,出來選個里長應當事十拿九穩。

        一進門,舅婆在廚房裡頭忙,舅公在客廳泡茶招待客人,餐廳桌子上滿滿的菜餚,與外婆相似,永遠擔心客人吃不飽,儘管已經滿桌還是不停地準備。外婆隨後趕到,二舅與二舅媽到了之後,人員到齊,上餐桌。

 

 

「你之前不是有一個交往的?」二舅問舅公的兒子。

「早就跑掉了,再過幾年,工作收入更多再娶個越南的!」

「對啊!生成(「本來」、「就得」的意涵)要娶的。」

「越南的?聽說不是很好,像我們前面的那個娶了兩個都跑掉」外婆搭腔。

「唉啊,不管是不是越南的,老公不好就好跑掉,那個跑兩個,要反省自己」姨丈公說。

 

 

整場飯局下來,大多圍繞著婚姻與最近的社會現象,這些「公」字輩不時提到自己兒子的成就,順便比較一下今年又收到多少紅包。飯局結束之後,下午茶開始,舅公泡著茶,舅婆在廚房裡頭準備洗碗,二舅叫她先別忙,反正碗不會被偷洗掉。

 

 

「是啊,上次去日本回來,廚房的碗也沒有人幫我洗半個」舅婆搭腔。

「到時候他娶一個妳就輕鬆了。」外婆說。

「算了,現在的媳婦啊,誰聽妳的?」

 

 

舅婆的期望與失望表現無遺,許多因素讓她原先期望她卸下媳婦之後可以輕鬆,沒想到她很多地方看「不過去」,所以開始幫她大兒子整理、大媳婦洗衣服等,一場談「過往」如何如何的發展場,帶著炫燿、感嘆、啼笑,還有那渴望別人聆聽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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