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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許惠雯/整理】

在世界各地,都有重症病患或其家屬向政府爭取安樂死合法化,某些案例的發生,也引起當地民眾對安樂死議題的高度關注,以下就讓我們來瞭解一下各國與安樂死有關之爭議案例。

美國》植物人泰莉拔管與否 丈夫與父母對簿公堂

一九九○年二月,廿六歲的泰莉.席亞佛(Terry Schiavo)在家中昏倒,後來診斷出她因鉀離子嚴重不均衡而心臟衰竭,醫師懷疑可能源於飲食障礙併發症,之後成為植物人。泰莉的丈夫麥可堅稱,他妻子生前曾一再談到不要靠人工方式維生,但他拿不出白紙黑字證明,碰到岳家不同意拔管,只好上法院裁決。

打了七年的官司後,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五日,麥可贏得佛州巡迴法官裁決可拔管。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拔管十三天後,泰莉逝世。泰莉的案子使得有關生命和死亡權利、以及預立病危時醫療指示(living will)的辯論,在美國方酣未歇。

法國》文森因車禍致重殘 母親及醫生協助其死亡

二000年九月二十四日,十九歲的文森漢貝爾(Vincent Humbert)在高速公路上遭遇車禍,全身癱瘓,不能言語也幾乎全盲,但是智力未受損傷。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他致函席哈克總統要求「死亡的權利」,總統回答他說「您期待的東西,我無法給予」。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文森的母親瑪莉漢貝爾為他注射一個劑量的巴比妥,文森陷入深度昏迷。二天後,文森死亡,醫院的醫療小組宣佈他死於「停止積極治療」。事實上,是起初將他搶救回來的修蘇瓦醫生見到文森家人的絕望,而決定拔掉呼吸補助器,再注射氯化鉀,令他快速死亡。文森的母親及修蘇瓦醫生皆獲不起訴處分,法國社會因也此深入反省以醫藥幫助死亡的相關議題。

日本》應中風老母要求 子餵母氰酸鉀致死

一九四九年,一名工人應中風全身癱瘓的老母要求,讓五十六歲的母親吃下氰酸鉀死亡。一九五0年四月十四日,法院判決指出,為了解除患者身體上劇烈痛苦,不得已侵害其生命的行為,屬於刑法中緊急避險行為,不應受罰。這是日本法院首次承認有條件的安樂死。

台灣》王曉民遭車撞成植物人 家人不離不棄
王曉民於一九六三年九月十七日上學途中,被後方疾駛而來的計程車撞成重傷,隨後被判定為植物人,當時年僅十七歲。一九八二年開始,王曉民之母趙錫念就不停地向政府陳情,期望讓王曉民安樂死,但屢次陳情都無回音。

一九九六年趙錫念因胃癌過世,王曉民的三位妹妹在母親走後答應父親王雲雷,若父親比曉民早走,妹妹們將代為照顧。一九九九年,王雲雷撒手人寰,三位妹妹對姊姊不離不棄。二00四年,王家人將王曉民送到醫療機構靜養,並雇用兩名菲傭協助醫護人員代為照顧。「大姊活得很辛苦,也很殘酷。」王曉民的三妹王曉義談起姊姊王曉民,忍不住哽咽說:「我們不要再看到她那麼可憐,希望大家把她忘掉」。

 

【2006/11/03/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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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中國古代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派系之一,創始人為墨翟,世稱墨子,墨家之名從創始人而得。之後由於西漢漢武帝獨尊儒術政策、社會心態的變化以及墨家本身並非人人可達的艱苦訓練、嚴厲規則及高尚思想,墨家在漢朝之後基本消失。

概況

墨子姓墨名翟,生卒約公元前468年~公元前376年[1]魯國人。出生社會下層。最初受業於儒家(《淮南子·要略》載:"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後因不滿儒家維護強權高貴尊尊親親壓抑人性的統治思想及對儒家強調的繁文縟節和靡財害事的喪葬報有疑慮﹐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強調要學習大禹刻苦儉樸的精神。遂脫離儒家而創立墨家。墨子為宣傳自己主張,廣收門徒,一般的親信弟子達數百人之多。

同為春秋戰國時期顯學(《韓非子‧顯學》),當時有「不入於儒,即入於墨」之說。墨家同時被視為中國最早的民間結社組織,有著嚴密組織和嚴格紀律,其最高的領袖被稱為「鉅子或巨子」,墨家的成員都自稱為「墨者」。

墨翟可能是第一代「鉅子」。墨者多來自社會下層,以「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為教育目的,尤重艱苦實踐,「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則夕弗得」。墨者可以「赴湯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說至死也不後轉腳跟後退。墨者中從事談辯者,稱「墨辯」﹔從事武俠者,稱「墨俠」。墨者必須服從巨子的領導,其紀律嚴明,相傳「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呂氏春秋‧去私》)。例如鉅子腹的兒子殺了人﹐雖得到秦惠王的寬恕﹐但仍堅持「殺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按墨家的規定﹐被派往各國做官的墨者﹐必須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張﹔行不通時寧可辭職。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團體捐獻俸祿﹐做到「有財相分」。當首領的要以身作則。

戰國後期,匯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認識論邏輯學幾何學幾何光學靜力學等學科的研究,是謂「墨家後學」(亦稱「後期墨家」),另一支則轉化為社會的游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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