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比爾蓋茲基金會收到巨額捐款,關於慈善單位新聞報導,無獨有偶地,台灣媒體接獲中南部的家長以及老師抱怨某財團慈善基金會認養學童的程序繁瑣,也引起國內媒體的報導以及短暫的關注,有些報紙的民論提出批判資本主義以及政府失責的嚴正批判,但是批判過後,筆者認為該如何執行與實作才是這篇報導的後續如何執行的癥結點。

        媒體僅報導該財團慈善單位的繁瑣程序之外,其實也該檢視國內公私立社福單位以及國家社會政策背後的意識形態為何,若只是單方面的批判財團所設置的慈善基金會是有失公允的,應該做台灣社福團體全方面的檢視與反省。

        社會福利政策背後的意識形態,基本上可以略區分為二:殘補式福利與全面式福利,前者主要提供人民不足,像是醫療費用不足時候,可以藉由急難救助申請得到部分補助,但是仍舊會有許多的問題,例如時效性差距的情況發生,原先申請醫療補助,等款項核准之後,即轉變為喪葬用途,這與「急難救助」所強調的強迫性有其向背,這是因為國家福利網絡不夠健全,不將「福利權」視為「基本權」,讓人民有「缺乏的恐懼」,這樣的福利獲取的假設,與福利單位所提供服務的過程也是環環相扣。

        不管是公家的社會局或是私立的社福單位,多以提供經濟補助為大宗,社福服務往往多因為人力或是需求複雜與多樣性的關係而作罷。然而,要獲得經濟補助,一開始需要進入「通報機制」,像是社會局的介入、社工人員的訪查過程等,才能確定是否核發低收入戶資格,就法國哲學家傅柯(Foucault)所提及的權力關係作為檢視,會發現這樣的過程本身就是種權力關係的展現,就只是該家庭因為處於經濟弱勢,而需要敞開大門讓這些所謂「專業人員」或是「補助單位」侵入檢視,甚至有時候還需要檢附家庭介紹以及照片,讓審核人員能夠藉此「檢查」該申請人是否合乎標準-是否夠窮?這裡所謂的夠不夠窮,即言為「是否符合絕對貧窮的標準」,而不去看「相對貧窮」的概念。

        「貧窮研究」領域,將貧窮分為兩個類屬討論:絕對貧窮以及相對貧窮。「絕對貧窮」的定義有許多,最經典的測量方式為「菜籃法」,簡言之,即是不要讓案主餓死即可,但是這樣的概念會讓「貧窮循環」不斷地發生。法國社會學與教育家布爾狄厄(Bourdieu)提出四個資本(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以及象徵資本)的概念,裡頭清楚的提到,教育能夠翻轉「資本」差異,增進「文化資本」,文化資本可以轉換為經濟資本,但是就台灣目前的教育商品化日趨嚴重,想要增加「文化資本」還得仰賴「經濟資本」是否夠雄厚?能否學習外語?能否有經濟能力學習才藝?能否獲取適性教育?這都關係著「教育造成階級流動」是否能達成的重要因素,而我國的社福政策是以如此的假設來制定政策,同時,社會文化價值將接受社會福利認為是受人幫助,以受害者或是能力不足為象徵形象,卻不以「基本權力」為導向,就是這層意識形態作祟。

        再則,福利單位看到這篇報導能否有所反思其中的「權力關係」?這次某校老師藉由與記者閒聊的機會,才把這樣的福利服務程序的抱怨得以受到媒體關注,然而,福利單位本身的「自我中心」是否有因此受到挑戰而反省呢?就之前所及,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被歸屬於「殘補式」以及「絕對貧窮」的象徵層級,政府不願意全權負責,因此就需要私人單位就著「社會使命感」來做些「慈善事業」,現實的社會結構與文化價值如此,是否能夠「主客體易位」或是「互為主體」也是社會福利執行過程的重點。

        就這次爆料的來源是來自於補助家長與學校承辦老師的抱怨,就傅柯的學說而言,他認為權力無所不在,而人的主體需要藉由反抗「權力」才得以找到「主體」,原先補助單位為福利補助的主體,申請者需要依附或是遵循那套權力規則而行,這次的反抗讓原先被客體化的申請者成為「主體」,至少從媒體報導的管道成為發聲主體。

        因此,不管是公家單位或是私立基金會能否去察覺主客體之間的權力運作關係,是該被注意以及正視,這也是某些學者一直重視的服務倫理以及如何去「烙印化」(stigma)、「社會區隔」(social exclusion)背後真正的意涵。

        儘管傅柯與布爾狄厄用不同的方式去定義「權力」關係以及取徑,但是該如何翻轉這樣的「權力存有」與「主客區隔」概念?筆者認為「權力」的擁有與其所在的資源多寡與所處位置有關,但是如何能真正以「權力分享」作為服務的價值核心,才能讓福利需求者享有基本的福利權-沒有烙印與受到不合理的檢查機制侵入-這才是「福利服務」該有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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