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713日《中國時報 論壇》版面刊登了〈進步的城市要向下看〉一文,感到贊同與歡欣。文中以「瑠公圳復育」之政策計劃與韓國首爾「清溪川的復育」相比較,這樣的情景,讓我感到台北的街景以及行走方式的確變得更以「人」為主了。

不過,除了一條河川的再育之外,其實還有更重要的面向,即是人民的可及性與方便性,以及公民如何行使與培養公民權。

台灣不乏自然景點,就以台北市而言,因為捷運開通之後,許多景點的可及性大幅提高,不過塞車的形況依舊存在,一來是因為台北的公共交通系統尚未讓民眾感到方便可親;二則可能是民眾並無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意願;第三,捷運週遭的交通路線並不親民,像是近來開通的土城線,樹林鄰近於亞東醫院站,卻缺乏樹林直達捷運亞東醫院站的公車路線,樹林居民若要到台北市區上班,除了搭乘火車以及自行騎車、開車到市區,可何況是非大台北地區的居民!這樣的情景不單於台北發生,台中都會公園到了假日,有時候六線通車的大馬路頓時成為兩線通車,因為停車位不足,其他四線直接成為專用停車場,這也反映出大眾交通工具的不便以及旅客對於大眾交通工具的不信任感。

筆者六月到香港發表論文,有機會於香港待了四天。第一天晚上將近十一點到達香港機場,搭上香港的雙層巴士,雖然為雙層設計,卻要比台北單層公車來得平穩,沿路也從未聽到任何的喇叭聲音,的士(香港計程車之稱)與巴士於路口交會時,會相互禮讓,而非像在台北急鳴喇叭、互不相讓。到了第二天,終於有機會看到白天的香港馬路,依舊是沒有喇叭與叫囂聲音,仔細觀察,馬路設計除了給巴士、的士以及汽車之外,還有「單車專用道」。台北河濱地區亦有設計單車專用道,捷運也允許單車帶上車廂,但是仔細探究即發現這些設計只是為了「休閒」,像是台北捷運僅允許淡水線能夠將單車放置於車廂之內,除了路線的限制之外,還有時間與車廂的限制,讓原本有心騎單車上下班、上下課的居民無法像香港那樣的隨心所欲,這當然與香港的汽車持有率低於台北有關,前些年馬市長以台北市汽車持有率下降作為「政績」是有其合理性,但是種種的限制與不便利,讓居民無法擺脫自行騎乘或是不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關,這樣缺乏配套措施以及不友善的馬路設計,與這樣的都市遠景是背道而馳。

經過兩天的觀察,以及於路上行走的經驗,感覺到香港沒有像台灣馬路上的「黑煙瀰漫」的情景,筆者認為這是與香港所使用的車體以及汽油有關。除此之外,香港公民的守法精神比「利潤盈餘」來得重要,這點與台灣的形況不太相同。第三天晚上,筆者於大埔地區搭乘的士,跳上一台紅色的士,司機詢問目的地之後,建議我搭乘綠色的士,因為香港規定的士跑程範圍是有其區域性規範,這樣的經驗也讓筆者驚訝,與台北的計程車相比,台北計程車多為不既代價的要搶到客人,像是超車、狂鳴喇叭,甚至大打出手皆有。法令規定汽機車需要定期檢查,但是仍是有公車或是汽機車不斷排放黑煙,這樣的情況也時有所聞。

因此,台北想要成為一座進步的都市,除了提出河川復育計劃,以及減少停車位想變相鼓勵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之外,至少還有三點努力與值得思考的方向。第一、減少交通工具排放的污染空氣,這得規劃出一套鼓勵少量污染的交通工具計劃,像是馬路規劃單車專用道,捷運周圍的公車路線規劃等。第二、行人有其行走權,而不是高低不一的騎樓,或是凹凸不平的馬路,尚需要舒適的行走環境,而非需要躲車或是擁擠的巷弄。最後,最重要的仍舊是公民能否真正執行與培養應有的公民權?能夠相互禮讓、盡可能的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減少污染,以及遵守交通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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