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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羚(瑞典隆德大學社會學博士生)

曾有位挪威學者Helga Maria Hernes認為,北歐的福利國家屬於「可能對於女性友善的社會」。因為北歐福利國家把育兒、養老、照顧病人等照顧工作當成「國家大事」,由社會共同來承擔,使得女人與男人可以兼顧家庭與工作。有人批評,認為這個「對於女性友善」的社會福利制度是只對於某些女人──例如,在這個福利制度裡,有生小孩的異性戀女人是「賺」最多的──當她因為懷孕不舒服時,可以請假在家休息;當她生產後,可以請領親職補助金在家育兒、瑞典兒童的兒童津貼是直接進入媽媽的帳戶的(因為擔心有的瑞典男人會把津貼拿來喝酒或用在別的地方,現在正研議把它平均放到爸媽的戶頭);小孩一歲起則可以進入公立托兒所,家長只需繳交很低的費用,且視家長所得而有不同。

對女性友善的社會

如果是個同性戀女人,雖然同志已經可以領養小孩,但在瑞典可以領養的機會不多,國外領養有許多國家又拒絕給同志父母領養小孩;而瑞典也還沒有開放可以捐精捐卵,所以女同志必須到丹麥荷蘭進行人工受精或私下找朋友幫忙,因此,對於同性戀女人而言,就較少機會享受到這些福利與服務。因為瑞典的福利保險金是放在稅收裡合併徵收的,例如所繳的30%所得稅裡有一定比例放入退休年金、一定比例放入生病補助金、一定比例放入親職補助金等等,而雇主也是相對提撥一定金額給員工做為福利保險之用,不像台灣是把健保費分開徵收,也不能因為「我決定不要有小孩」而拒絕交親職補助金這項保費,所以相較之下,女同志和不想生小孩的女人似乎「賠」了一些。

而從族群的角度來看,也因為社會上的種族歧視,使同樣是有小孩的女人,在得到社會福利時,受到不同的評價。舉例來說,如果有瑞典女人願意生養5個或10個小孩,大家會說,她真難得!但如果是索馬利亞女人生了5個或10個小孩,大家則說,看!就是這些人在吃垮我們的社會福利。雖然這樣的福利制度設計無法兼顧性傾向或族群的面向,但整體而言,它仍然使大部分的女人從照顧工作中解放出來──即便沒有小孩,但當家中有病人或老人時,男女都可以請領有給的照顧假在家照顧病人或老人,或是有公共的照顧體系在支援。

對於單親媽媽而言,更在這樣的福利體系的支持下,可以較少陷入貧窮的困境。在跨國的社會福利比較研究指出,美國在1986年有57.3%的單親媽媽與25.3%的小孩陷入貧窮;但瑞典1987年的資料顯示,只有4.6%的單親媽媽與5%的小孩陷入貧窮。另一份較新的跨國社會福利比較研究則指出,瑞典1992年的資料顯示,若把單親媽媽的貧窮率除以有偶媽媽的貧窮率,其結果為69%(美國1994年的資料則為533%)如果拿單親媽媽的貧窮率除以沒有小孩的單身女人的貧窮率,其結果為21%(美國則為256%)。 ──也就是說,美國單親媽媽的貧窮率比有偶媽媽貧窮率高出4倍以上,比沒有小孩的單身女人高出一倍半,但瑞典單親媽媽的貧窮率反而低於有偶媽媽和沒有小孩的單身女人的貧窮率。從這個資料我們可以看到,不同福利國家的設計,使得單親媽媽的經濟情況有著天壤之別。

美國是以「自由主義」為取向的社會福利制度設計,它的福利制度基本上是種「濟貧」的模式。這種思維與制度對於台灣應該不會太陌生──它基本上認為,一個人要靠自己努力在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生存,在「適者生存」的邏輯下,成功的人可以靠著好的企業所提供的保險或是買私人保險來為自己生病時或年老時打點準備。這些「成功者」也可以把小孩送到褓姆、幼稚園、各種才藝班,之後進入昂貴的私立名校,對小孩進行「教育投資」。相反的,如果有人陷入貧窮,那是因為她/他太笨或是太不努力,才會變成社會的負擔,而她/他的下一代則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繼續在貧民窟打轉。

《檸檬的滋味》

社會只是基於善心,來救濟這些人。所以美國式的社會福利制度會把社會分化成兩個階層──一個是成功者,認為自己的成功全憑自己努力來保障自己及下一代的生活;另一個是社會弱勢,當她/他們領取社會福利救助時,會被「污名化」為「失敗者」或「社會的害蟲」,而且所領取到的社會福利救助十分微薄,幾乎無法用來生存(因為自由主義的福利制度認為,如果一個人靠社會福利就可以過活,會讓一個人變得懶惰而不工作)。

台灣有一本翻譯的青少年小說《檸檬的滋味》,裡面的女主角就是生活在「壞區」的「上進女孩」,努力打工、企圖以學業成就來讓自己脫離貧窮。而她所幫忙帶小孩的家庭則是青少女媽媽的貧窮家庭,幾乎都快付不出褓姆費了卻又需要人幫忙,否則無法出外工作。在這本小說裡就讓人看到在美國制度底下一直陷入貧窮的單親母親與小孩的處境。

但瑞典則是以「普及主義」為原則,認為福利是基本的公民權。它為了要滿足中產階級的人的需求,在普及式的福利之外又加上與薪資相關的附加福利。例如,每個人都有一樣的基礎年金,在此之上,會因為工作薪資與年資而有不同的附加年金。再以親職補助金為例,如果一個人沒有工作,可以領取一天180克朗的基本親職補助金,如果在請親職假之前有工作半年以上,則可以請領之前薪水的8成薪。不管是請病假或親職假時的補助金、老人年金、或是前面提到的兒童津貼、就學津貼,都是每個人可以享有的基本福利,不用什麼「清寒證明」才能取得,所以不會被貼上污名化的標籤。而國家公部門所提供的托育、養老、照顧病人等社會服務也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用,所以也不會有所謂「私立幼稚園」比較好,或是「進老人院是很丟臉的事」。

由於公部門所提供的社會服務需要稅金的支持,而相關補助金的社會福利保險也是從稅金的一部分繳納,因此,瑞典福利國的龐大開銷需要「充分就業」的基礎──只有當每個人都有職業時,它的稅基才會夠大,而且不需要支付諸如失業補助金等開銷。所以,它以社會福利與社會服務支持每個人可以兼顧家庭和工作,再從「人人都有工作」的稅基基礎上維持社會福利與服務的運作。

在瑞典的制度底下,單親媽媽可以在小孩一歲時就享有公共托育的設施,以便讓她在沒有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好好工作。當這個單親媽媽可以好好工作時,她就不需要一直仰賴失業救助,而且不會讓她和小孩陷入貧窮中。甚至瑞典的社會機構還提供忙不過來的媽媽「支援家庭」的服務──它讓有意照顧另一個小孩的家庭到社會機構登記,在經過訪談後,開始安排和有需要的媽媽與小孩接觸,再慢慢延長小孩子放到支援家庭的時間。像我有個朋友,她的小孩已經5歲了,所以她希望能在週末幫忙這類的媽媽和小孩,同時也讓自己的女兒有機會和比自己小的弟弟妹妹相處。一開始社會機構先安排我朋友一家和這個媽媽、小孩接觸,看彼此合不合,然後再慢慢讓媽媽、小孩一起到她們家做客,漸漸讓小孩可以自己待在我朋友家。現在我朋友每個月的第3個週末都會負責照顧這個小孩兩天,讓這個媽媽有喘息的機會。

我們在台灣,可以支持青少女媽媽變成教授嗎?我們可不可以少一點恐嚇青少女的「一旦失身,就萬劫不覆」的悲慘故事,而讓她們的人生可以有不同的發展?我們能不能成為一個「對女性友善的社會」,讓不管是青少女媽媽、單親媽媽或是移民女性,都不用陷在照顧的沈重負擔與貧窮的困境中,而有機會在教育與工作上得到更好的發展呢?
【立報】(20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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