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六記者會發言稿(三)

羅秉成

 

律師

 

看不下去,幫不上忙。原來如此,走了吧!(SO, GO!)

 

一場「向人民報告」的高亢獨自,嘶聲答辯,竟讓人充耳卻無所聞。轉朝無聲處聽雷,反而聽到了沒被說出的真相。所謂「沒有直接收受SOGO禮券」的弦外之音,等於自認已收了SOGO禮券(李恆隆而黃芳彥而吳淑珍串成間接收禮的證據鏈),但也等於自毀「如果有收到了SOGO禮券就辭職下台」的政治承諾。是「位子」,尤其是「大位」才能考驗出假扮正直的人;是「鏡子」,尤其是「照世鏡」才能測試出偽裝無辜的人。這篇虛張聲勢的報告該被當掉,按熄電視的那一刻,陳總統辭不辭或罷不罷,都已非關重要,因為他已從我心中徹底下台。

 

SO,GO!可鄙復可棄,走了吧!

 

那原來堆疊如山的信任,東抽走一塊陳哲男案,西抽去一塊趙建銘案,本已岌岌危危,是陳總統你親手抽掉最後一塊致命的積木-SOGO案,脆弱的信任瞬間潰倒散裂。不公平的是,關於信任這回事總是一夕間便可摧毀殆盡,卻祇能從頭一磚一瓦慢慢累積回復。坦白說,從黨外時期到民進黨執政所堆起的數十年信任,一旦崩垮,是不可能在不到兩年的任期內重建,而「權力下放」不過是詭詐的延命技倆,只有從容辭職,才能置之死地而後生。這是一個無從上訴的判決。SO,GO!放手離去吧!

 

聶魯達(Neruda)詩云:「每一椿罪行都會生出子彈,遲早有一天它們會射中你們的心房」。莫再說什麼「沒有證據證明違法犯罪,就沒有下台的道理」之類的窮詞。你犯的是「政治的罪」,不要再拿「法律的罪」搪塞悠悠之口。法律講究「無罪推定」,而且罪及一身,禁止連坐,但政治不是。政治是「有責推定」,而且是責任連帶,這是政治倫理與責任政治的真諦。你仗靠陳哲男、馬永成這些人的助力坐得大位,並倚為重臣,禍福與共,沒有道理他們所犯的過錯,你能獨免,這絕不是輕描淡寫一句「識人不明,用人不善」可以掩飾帶過的,而不斷重複上演「棄車保帥」的政治戲碼,只招來「把式用老」的嘲諷,於事何濟?貪腐蝕根,一朝彰露,「且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貞觀政要語),這是上行下效的集體之惡,不是一句「不知情」就可輕易推卸。倘若是知情,竟加以護短包疵,該辭職;若是不知情,便是昏庸無能,也該辭職。不是故意才有責任,過失也要負責,這是政治的代價,你不可能不知。你躲過了暗殺的子彈,但終究躲不過被自己種下的貪腐惡因所反噬。

 

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罷免聲浪,你負嵎頑強抵抗,但反而更加催高了「司法民粹主義」的氣焰,非理性的社會,只剩政治勢力的惡鬥對抗,而無法理性對話。「趙案」在媒體過度的加料渲染下,恐怕已無可能得到真正公平的審判,這也使司法無法受到世人公平的評判。何不瀟灑離去,用餘生為自己及家人的清白,奮戰不已。如果是這樣而失去總統的寶座,又何足惜?

 

SO,GO!就撤掉刑事豁免的保護傘,拿出律師的真本事,證明我是誤判,去贏回你最後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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