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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2  中國時報
獨立評論 既無「王子」,何來「同罪」

 

    有人說,阿扁即使跌倒,爬起來的時候,也會順便撿幾個硬幣帶走。

    果然沒錯!陳總統為國務機要費報假帳疑案滅火,接見立委之際,竟然頗引以為傲地表示,趙建銘捲入台開案,未來會成為台灣的歷史資產,因為,這樁個案確立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原則。

    可以想見,狗腿立委當時一定是點頭如搗蒜,連呼「阿扁英明」。若非如此,這批立委後來也不會轉述阿扁講話,還呼籲社會大眾要「正面」看待台開案,「肯定」趙建銘的「歷史地位」。

 

    阿扁說,「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不禁讓人想到「我的令堂貴庚八十歲」之類的笑話。社會、媒體稱趙建銘為「駙馬爺」,以前是尊稱,現在則是戲謔。其實,民主時代哪有啥「駙馬爺」?哪需要強調「與民同罪」?

    李登輝當總統,兩個女婿都自認是「一介平民」。李的女兒、女婿,一無隨扈,二無「阿卿嫂」當管。他們「與民同樣」,待人接物低調到完全沒有新聞價值。社會、媒體當然也以平民看待。

    沒想到,半個「強人」的李登輝,給第一家庭立了民主典範,反倒是自稱「民主進步」的平民總統,卻反而搞封建復辟。陳扁的第一家庭,從衣食住行,到言談舉止,處處有如「皇族」。民主時代,猶有皇族心態,也難怪會「王子犯法」。這時再「與民同罪」,只是更加暴露自己的「封建思想」罷了。

    說什麼「王子犯法,與民同罪」,老子是王,老子的女婿是王子,你們是平民,如今,「王子」犯法,竟然和你們平民同樣判罪,真是皇恩浩蕩,稀貴之至,當然要列為「台灣的歷史資產」。

    趙建銘入監時,「回首望青天」那一幕,確實讓人民感到驕傲。因為,這代表台灣已經走入「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法治時代。台開案也絕對會成為台灣的歷史資產。

    但是,旁人如此詮釋,是「正面思考」,具有「歷史深度」;阿扁這樣講,則是「恬不知恥」。「皇親國戚」吃銅吃鐵,東窗事發,受國法制裁,本是天經地義之事,難道全國人民還要感謝阿扁「為國捐婿」?更何況,王子犯法是否真正「與民同罪」,還真是「天曉得」哩!

    電視機前的觀眾,眼見看守所管理員幫「駙馬」撐傘、台大醫院警衛幫駙馬擋媒體,再看到法院的法警變成圍事的黑衣人,幫「駙馬」開道,甚至把媒體工作人員拖進法院,拳打腳踢。此情此景,誰還相信「與民同罪」這些屁話?

    以前,許德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些年來,阿扁的司法改革,則把法院從「國民黨開的店」,變成自己豢養的鷹犬,難道說,這就是「民主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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