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2  中國時報 
李偉農/北市(自由業)

 

    國際無車日才剛結束,全台各縣市政府也多藉此機會舉辦戶外騎乘活動,以鼓勵民眾以無污染之自行車取代消耗能源且至遭空氣污染的汽機車。如此作法確實已與先進國家之趨勢一致,但台灣在軟硬體設施與法令配套上,卻猶然是對自行車族群不甚有利!

    以道路水準為例,有在歐美等國騎乘過自行車的人一定會發現,台灣的道路在坑洞與凹凸不平的比率之高,實在不像是個已開發國家。滿路是毫無章法的高密度人孔蓋、高低不平的柏油路,以及三不五時出現在路面上的凹陷坑洞皆是。這些路況已讓機車族苦不堪言者,更何況是騎乘輪胎較細,且避震效果不如機車的單車騎士,而這些不平坑洞非但有礙騎乘,更常成為騎乘者的安全殺手,在台灣普遍缺自行車專用道的情況下,如何改善公路品質,是各地政府首要之務!

    而既然缺乏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騎士就不免得在車道與人行道的空檔間尋覓行進空間。現行法令是將自行車等同於機車,因此按規定不能行駛到人行道上,問題是自行車在許多先天條件上本就不如機車,要平均時速十餘公里的自行車要與六十公里左右的汽機車並行,無異是驅羊入狼群,九死一生!法規的修訂應該朝向同時兼顧騎士安全與行人路權,如規定在人行道上的適當騎速與罰則,以及推廣騎士良好騎乘習慣,而非顧此失彼的「上道就罰」!

 

    台灣在地理上有著城鄉距離較小,以及觀光景點距離密集的優勢,因此理當有助於推廣自行車休閒與自行車觀光活動,然而大小軟硬體設施參差不齊的問題存在已久,若不正視這些問題並改進之,恐怕明年的國際無車日,還是不免會流於宣示性的大拜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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