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延宕多時的「菸害防制法」於立法院進行朝野協商,其中有關「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規定,成為菸商與拒菸團體最大的攻防重點。其實,「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是文明社會不侵犯他人健康權的基本尊重,在全球一片拒菸浪潮中,可以理解台灣四成男性吸菸人口強烈主張吸菸人權的焦慮,但九成五不菸女性拒吸二手菸的權利卻被束之高閣,實令人遺憾。

二手菸對健康的傷害不亞於吸菸。根據國民健康局的調查發現,女性在家庭的二手菸暴露率為百分之六十點七二,工作場所的二手菸暴露率為百分之五十點三。雖然近九成五女性都屬於「不菸一族」,但礙於女性的菸害訊息仍有不足,以及傳統社會男尊女卑的觀念作祟,讓女人成為男性吸菸的陪葬品。

根據調查,只有少數女性會選擇「直接請吸菸者熄菸」,其他都是假裝咳嗽、離開或生悶氣,女性也會擔心二手菸對孩子的傷害,二手菸對女性的生理與心理層面都造成了傷害與威脅,但該捍衛民眾健康權的立法委員卻沒有看見?

近來國家衛生研究院的研究也發現,「二手菸大幅增加婦女罹患子宮頸癌前病變的風險」;而美國加州環保廳的研究更發現,吸二手菸會使五十歲以下婦女罹患乳癌的機率增加百分之六十八,某些未達更年期婦女的乳癌風險甚至增加百分之一百二十;「男性吸菸禍延女性」,女人何其不幸,而男人又如何能漠視?

筆者過去曾有三年協助政府推動「無菸餐廳」的經驗,但花費很長的時間及口舌,也不過推動了上萬家無菸餐廳,而韓國卻早已立法要求室內全面禁菸政策,香港政府也已通過立法,將在明年元月開始執行室內全面禁菸政策,因此讓筆者常興起「韓國能、香港能,為什麼台灣不能?」的感嘆。在推動無菸餐廳的過程中,筆者一直倡導的觀念就是「不在他人面前或公共場所吸菸是基本的社會禮儀與尊重」,我們尊重吸菸者,但也請尊重不菸者,男人可以吸菸,卻不應該影響及危害女性與小孩的健康與舒適感。

「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菸」是先進國家最起碼的生活品質,想要建構「健康台灣、健康城市」,有權有勢的人必須傾聽九成五不菸女性的聲音。

【2006/11/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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