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有智/台北報導

 

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未來無一定雇主女性勞工生育給付將由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預計將有一百二十六萬女性勞工受惠。

此外,立法院也修法放寬擴大勞保強制加保範圍,為考量勞動年齡往後遞延的趨勢,強制加保年齡由六十歲提高到六十五歲,加強老年勞工保障。

勞工強制加保提高到65歲

新法也擴大四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勞工納入強制加保對象,勞委會估計,目前四人以下的事業單位約有三萬多個,總共六萬多名勞工將因此受惠,納入勞保保障,可享有職災給付或生病、傷殘等普通事故給付。

據了解,四人以下事業單位勞工因為無法強制納保,過去往往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甚至沒有加保,但和產業勞工的保障比起來明顯不足,不過,此舉也衝擊影響職業工會會員數,代表職業工會系統的立委則揚言要翻案。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通過修改勞保條例,明定勞保生育給付由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由於一般有固定雇主的女工可依勞基法請產假八周(約二個月),二個月產假期間雇主必須支付薪資,因此,受僱勞工的生育給付並沒有改變,只是雇主負擔改由勞保支應,雇主只需補足實際薪資與投保薪資的差額。

若本會期三讀最快下月實施

但無固定雇主女工未來即可受惠,多領兩個月的生育給付,根據勞委會統計,無一定僱主勞工目前約二二四萬人,其中一二六萬人為女性。如果立院本會期完成三讀,最快二月生效實施。

支持修法的民進黨立委盧天麟說,現行條文雖然女性勞工兩個月產假期間,雇主需給付薪資,但往往造成許多婦女因此遭到惡性解雇,形成「孕婦歧視條款」。未來修法後,除了無固定雇主女工可受惠,因為調整雇主負擔,其他女工也可免除歧視就業,提高女性勞工參與率。

舉例而言,如果受僱勞工現行薪資五萬元,投保薪資四萬二千元,原本生產時可以領到二個月薪水十萬元及四萬二千元,共計十四萬元二千元,未來修法後,勞工可以領到三個月的投保薪資四萬二千元,總計十二萬六千元,與原來差額一萬六千元則由雇主補足,對勞工請領給付並未影響。

如果是無一定雇主勞工,每月投保二萬元,過去生育時只能領二萬元,未來則可以領六萬元。

生育給付調增 羊毛出在羊身上

朱武智/台北報導

立院修法初定,女性在職勞工生產請領的生育給付,由目前的一個月調增為三個月。但「羊毛出在羊身上」,生育給付原本由雇主支應,勞工多領的二個月薪資未來由所有勞工一起分攤。

因為,現行勞保費率五.五%,無法支應前述一年約五十億元的新增開銷,於是勞委會決定調漲費率○.二%、成為五.七%,以此支應。

勞委會官員指出,《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規定,女性勞工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產假八星期(二個月);受僱六個月以上勞工,其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這筆費用原本由雇主支應,在經續會結論建議下,勞委會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改由勞工保險基金支付。

女性勞工而言,生育給付總額仍是三個月,但出錢的由雇主轉成勞保基金,也就是勞工繳的勞保費。

例如,月薪十萬元的女性勞工,按現制,生育期間分別可領取勞保生育給付一個月四萬三千九百元(按勞保最高投保薪資計算),以及雇主要付的二個月工資、廿萬元,合計廿四萬三千九百元。新制實施後,三個月生育給付都由勞保支應,也就是十三萬一千七百元。

兩相比較,這名女性勞工少領了十一萬二千二百元,差額「悉數由雇主補足」。月薪等於或低於勞保投保薪資上限者,雇主就不必補付差額。

這項修法有最大受惠者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女勞工。原本她們只能請領一個月生育給付,因無雇主就沒有二個月的工資;適用新制後,她們能從勞保請領三個月生育給付。這類女性勞工約一二六萬人,包括計程車駕駛、家庭縫紉、家庭理髮或美容、小吃店或攤販、SOHO族、個人工作室,以及加入職業工會的演藝人員、廚師、泥水工、水電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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