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日「里長:這種事也找我?」一文,看得身為里長太太的我,心中許多話不吐不快。

我先生是連任三屆的里長,我們全家都是社區的志工,不管是跑腿、辦活動或是環境整理,我們始終秉持「里民之事即為我事」的雞婆精神。

我非常不能認同該文所言:「里長已沒有多少功能」,我們社區是從傳統眷村轉型的大樓,鄰居大都是半生戎馬的退伍老兵,每天他們都會來社區活動中心聊天看報,或是量量血壓、找里長閒話家常,對於一些資訊或是弱勢族群的需要,里長也是積極告知和尋求社會救助,這些需要幫助的長輩會去上網嗎?如果沒有里長幫忙,辦一張殘障手冊或申請一張證明,長輩們要跑幾趟區公所你知道嗎?如果沒有熱心的里長太太和志工的關懷,生活上的瑣事和溫暖,上網找得到嗎?

該文提到的里長我相信只是少數,里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做不好,四年一任很快就被選票淘汰了,所以,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2007/01/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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