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警察開始展開交通大執法。不過,警察與其上精力體力與違規者鬥法,不如好好整頓路霸侵占馬路等陋習,應會贏得更多掌聲。

以筆者為例,租屋在竹科附近,巷弄內總是停車位一位難求。可惡的是,某些居住別墅的暴發戶,明明家中有車庫可停車,卻寧可將家中車庫空著養蚊子,也要霸住門口路邊;更有甚者,還把盆栽、小孩腳踏車、摩托車放置外面作為霸占物。這與受過高等教育的竹科管理階級身分形成極大的反差與諷刺。

幾次家人看見這種路霸鄰居的惡行,忍不住通知警察前來處理,但是警察處理總是非常鄉愿,告訴雙方,若彼此不互相尊重與禮讓,將建議新竹市交通大隊把該巷弄劃成紅線,以後大家都不能停車。

試想,我們的執法人員不但不先對路霸者開單警告,反而以政府權力者之姿,向老百姓示威。結果,一年下來,縱容的結果是,路霸每天依然勤奮著挪移家中的機車與盆栽侵占馬路。雖說早起的鳥兒有蟲吃,共用馬路的停車位是先到先停為原則,但是每天先用障礙物搶占馬路,據為己用,這難道有公平可言嗎?

展望新年,我不在乎警察能在交通大執法上做出多少成績,只希望各地方政府在面對停車位一位難求與清除路霸的問題上,可以有魄力地完成任務,相信這會對台灣的整體公平正義與社會教育提供最好的示範效果,也會為地方政府的執政績效加分。

【2007/01/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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