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攀
  2月2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與上海交通大學聯合發佈2007年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報告。報告指出,2006年全國居民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消費總量約為9370億元。按照現階段中國城鎮和農村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消費中教育支出佔50%計算,文化消費總量將為4685億元左右。與同等發展水準國家相比,中國文化消費總量過低,居民文化需求的滿足程度不足1/4。(《中國青年報》2月28日)

  與物質消費不同,文化消費主要是在生理需求以外尋求精神依託,它是一種心理需求。而這種心理上的需求,不是出於人的生物性本能,而是受文化環境和社會文化意識的影響而產生的;它是人格自我完善的標誌,也是衡量一個人文化水準高低的重要標準。因此,一個國家的文化消費水準既體現了該國的國民素質,同時又跟文明與發展程度密切相關。

  但正如中國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所說,“一個人均GDP達到1700美元以上的13億人口的大國,文化消費總量在4000億~5000億元之間,這不是一個合理的數字。”至於不合理的原因,固然有大量中低收入階層文化消費能力不足、社會福利制度改革讓居民消費謹慎,以及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缺乏等原因,但還應該看到,消費主義影響也客觀上促成了文化消費不足。

  消費主義是一種把消費,特別是物質消費作為生活宗旨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上個世紀60年代起在西方世界頗為流行。改革開放以後,中國在告別物質“短缺”與“匱乏”後,部分中國人也已經走上了消費主義的軌道。據報道,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費國,為全球奢侈品行業的總銷售額做出近20%的貢獻。專家估計,到2015年,中國將登上全球奢侈品消費市場的巔峰。

  在消費主義價值觀的主導下,衡量一個人生活得好與不好的惟一標準,是他擁有多少東西和消費掉多少東西。而文化消費帶來的是一種精神愉悅,相對於物質消費,它是無形的,週期較長,並非物質消費那樣“立竿見影”。人們在實用主義心理影響下,物質消費往往被首先選擇。這樣,在總消費不變情況下,物質消費增多,必然帶來文化消費減少。因此,在社會上形成良好的文化消費氛圍,勢在必行。

  對此,政府要加大引導作用。計劃經濟下,縣有文化館、鄉有文化站,一些城市的圖書館、閱覽室儘管藏書不多,但亦是人們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養的好去處。可如今,在一些地方,這些場所在市場化改革中已經偏離原有方向:設備簡陋,更新不及時,有的甚至商業出租等等;而大學的圖書館又很少對市民開放。人們不僅沒地方讀書,也沒時間讀書——調查顯示,國人選擇“沒時間”讀書的佔到了43.7%。這一切都說明,消費主義對文化消費支出的影響不可小看。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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