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3.22 
仲介 可和非營利服務並存
邱貴玲/北市(助理教授)

泰國籍配偶邱雅青小姐,日前對我反對全面禁止婚姻仲介行業的立場,提出反駁,我想再作一些說明。

首先,我和王宏仁教授,從來沒有反對非營利組織提供婚姻仲介服務。我們反對的是「禁止民間仲介服務」,主張的是「加強管理」,讓「民間仲介和非營利服務並存」。

邱小姐說她也希望對方「身體健康、帥氣大方、互相陪伴一輩子」。但女方沒有和「帥氣大方」的男方本人見面嗎?男方花重金千里求妻,不也希望互相陪伴一輩子嗎?在婚姻的決定過程中,沒有感情基礎,就只能以實際條件作衡量,豪門聯姻,外籍婚嫁皆如此,男女都求一個交換的平衡點。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看法和方法各有不同。

如我文章所指,如仲介蓄意隱瞞,嫁娶雙方都有可能是被剝削的受害者。而外配因為語言、文化弱勢,一旦受害就更加無助。

邱小姐指「今天政府和學者一直為仲介說話」,有失公允。仲介不好管理是真,許多外勞被剝削也是事實。但因某行業有不肖業者,管理執行不力,沒有發展出完善的管理辦法,就認為不可能管理,來個全面禁止,如此邏輯未免也太簡單。從實務面看,從來沒有一個行業會因政府禁止就從此不存在,只會轉入地下化,資訊更不透明,嫁娶雙方一旦受騙更沒有法律保障,因害怕透過地下管道的事蹟曝光,將使更多受害者求助無門。

婚姻仲介管理,需要更多討論和設計,外配婚姻需要更多生活支持放寬入籍條件,非營利團體提供婚姻仲介服務是件好事,但婚姻仲介問題不會因為禁止民間經營就一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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