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3.27 
羅馬條約半世紀
張福昌(作者為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助理教授)

最近,幾乎所有的歐洲聯盟國家都很慎重地籌劃慶祝「羅馬條約簽訂五十年」。一九五七年三月廿五日德、法、義、荷、比、盧六個國家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訂「羅馬條約」,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迄今該好屆滿五十年。「羅馬條約」的簽署象徵歐洲國家系統建設歐洲的開始,也意味著歐洲統合運動從此擴大到所有的經濟層面,而不再侷限於煤礦與鋼鐵工業的合作。同時,「羅馬條約」也奠定了歐洲聯盟超國家組織的基本型態,睽諸目前歐洲聯盟的組織機構、決策模式、法律架構與對外關係,大致上都是源自於「羅馬條約」的設計。

「羅馬條約」二四八條條文清楚揭櫫了建立「共同市場」所需的配套經濟合作措施,並詳細勾劃了歐洲超國家機構的運作模式。這些於「羅馬條約」中所設計的政策結構與組織機構,一直是這五十年來歐洲經濟統合的基礎。就功能面而言,「羅馬條約」是一部具有前瞻性的統合文件。

照著「羅馬條約」所鋪設的道路走,歐洲國家於一九六八年建立了「關稅聯盟」,對內廢除所有的關稅障礙,對外採取一致的共同關稅,歐洲國家的經濟力量開始有系統的結合在一起。八五年歐洲執行委員會提出「完成內部市場白皮書」之後,再度掀起歐洲經濟統合運動的高潮,以達成「單一市場」為目標。

一九九三年歐洲國家如願地建立了單一內部市場,使人員、商品、勞務與資金可以在歐洲聯盟內自由流通。九九年歐洲國家再建立了「經濟與貨幣聯盟」,使歐洲經濟統合運動達到最高峰。座落於德國法蘭克福的「歐洲中央銀行」全權負責制定共同的貨幣政策,並且統籌發行「歐元」。「歐元」的誕生說明了歐洲國家高度的統合意願,目前十三個「歐元」會員國將其貨幣主權轉讓給歐洲機構,這意味著,歐洲國家化零為整,而要以一個堅實的歐洲力量,在國際經濟與金融市場上發揮其影響力的決心。

誠然,歐洲統合也是一個富有政治意圖的發展過程。歐洲國家在經歷一九五四年「歐洲防衛共同體」與「歐洲政治共同體」挫敗之後,深感要會員國讓渡軍事與政治主權的時機尚未成熟,因此,乃改絃易轍將歐洲合作的領域轉向經濟方面。然而,九九年歐洲國家不能獨自平息科索沃戰爭的經驗,明白顯現了歐洲聯盟軍事上的弱點,所以歐洲聯盟會員國乃積極地於隨後的幾個重要會議中,熱烈討論增強其軍事能力的辦法。

在歐洲聯盟「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的架構下,歐洲聯盟推展所謂的「歐洲安全與防衛政策」作為其建立自主軍事能力的核心計畫。而自從「尼斯條約」建立三個軍事機構之後,許多有助於提升歐盟整體軍事行動能力的輔助機構也相繼建立,例如:「歐洲防衛總署」、「歐洲聯盟衛星中心」等。在參與解決國際爭端方面,歐洲聯盟這幾年來總共執行了十七項行動,其中四項為軍事行動,十三項為非軍事行動。雖然,歐洲聯盟目前的自主軍事能力仍然有限,但是,就其積極擴建相關軍事機構與整合會員國軍事資源的角度觀之,未來歐洲聯盟勢必可以在國際安全上扮演一個具有影響力的角色。

總而言之,歐洲統合運動是一種「先經濟,再政治,後軍事」的演進過程。經過五十年的努力,歐洲聯盟的會員結構已經從草創時期的六國,增加到目前的廿七國;歐洲統合的「廣化」指數節節升高,「深化」指數也頻頻上升,這使得「歐洲的歐洲化」程度慢慢提高。歷經半世紀的前仆後繼,一個全方位的歐洲強權正慢慢地崛起。

前歐洲執行委員會主席戴洛爾(Jacques Delors)曾經說過:「歐洲是經濟的巨人,政治的侏儒,軍事的幼蟲。」。但歐洲聯盟無止息的統合動力,未來的歐洲聯盟將積極地從「政治侏儒」轉變為「政治巨人」,並將「軍事幼蟲」轉變成五色斑斕的彩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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