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3.20 
當心,引狼上門…
蔡銘燦/台南市(文字工作者)

捷運雙狼相繼落網,其中林姓主嫌犯案後又性侵一名六旬女運將,類似陳進興的變態行為,惡貫滿盈,罪無可赦。性侵犯究竟要施予何種懲罰,不論是仿傚新加坡用鞭刑,或去勢「永絕後患」,都是「亡羊補牢」,還不如先由導正社會風氣做起。

最近幾年,媒體特別喜歡報導藝人的緋聞八卦。君不見,某女藝人與偶像團體男友的戀情,就像一齣「連續劇」,鉅細靡遺大放送。前些時,鏡頭從攝影棚轉到產房,「爸爸」遮遮掩掩來探望,趁機製造高潮,達到炒作效果。現在孩子報了戶口,媽媽還是「未婚女」,大概要等他們上禮堂才能拍「完結篇」。綜藝大哥也不遑多讓,也是藝人的女兒和醫師男友「珠胎暗結」,未婚懷孕總非光彩事,老爸不以為忤,還笑呵呵當眾宣佈懷的是「帶把的」。

我有一次騎車等紅綠燈,赫見前方一名女生露出大半屁股,引來周遭目光注視,女生大概察覺到,伸手奮力拉褲腰,扯了半天徒然「欲蓋彌彰」,索性用手掌遮住。這種想露卻又怕被人看的心態,既矛盾也唐突。時代是不一樣了,但有些傳統價值仍不可廢,否則這個社會怕是愈來愈混亂。

過去,女生如言行舉止不得體,會被父母糾正,當事人也知警惕。今天,我們看到女藝人爭相以「爆奶」鬥豔;把「劈腿」當作身價行情;未婚懷孕更是新潮表徵,開放程度令人咋舌心驚。

台灣人有自己的文化,重禮義知廉恥是普世價值。一味「複製」洋玩意,垃圾食物不知棄,重鹹重辣大口吃,必然要付出「消化不良」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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