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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電視新聞處理藝人許瑋倫車禍死亡,以及「鐵人」楊傳廣在美過世,很明顯,再度暴露長久以來的老毛病:一窩風搶焦點,嚴重消費事件當事人,煽情剝削相關人等,卻無法沈澱出新聞報導的深度與意義。

說老實話,這樣的電視新聞,不但不能善盡人民知的權利,反倒讓台灣社會變得更加聒噪、喧囂與冷血。

許瑋倫車禍發生在楊傳廣過世之前,且是相當知名藝人,驚傳車禍,電視新聞大幅報導,可以理解。她傷重不治,以28歲之齡香消玉殞,帶給民眾生命無常、交通事故輕易奪人命的傷感,因而寄予無限哀思。這些感情的觸動,從新聞角度而言,亦有追蹤報導的價值。

但是,當楊傳廣在美過世的消息傳出後,電視新聞的比例分配,便不免暴露出台灣電視新聞頻道的侷限了。沒錯,相較於許瑋倫活躍於戲劇圈,「楊傳廣傳奇」是在三四十年前,對年輕收視族群,確實比較陌生。換成電視用語來講,就是缺乏炒作空間。但也因為如此,才愈發顯露電視新聞應有深度,應有意義感的重要性。

楊傳廣是第一位台灣人走進世界級田徑舞台,他的十項鐵人紀錄與奧運銀牌獎項,仍為世人稱道。要注意的是,迄今為止,還沒有哪個華人或亞洲鐵人,能在奧運等級的世界運動比賽中,創下跟楊傳廣一樣的佳績。這樣的台灣人,不但該進忠烈祠,更該被每一世代的台灣民眾所認識。可是仔細看看電視新聞對他的報導,篇幅有限,深度更不足,尤其對運動員淡出競技場後的生活際遇,缺乏周延分析。怎不叫人為之氣結,叫現役運動員感到氣餒呢?

王建民揚威美國大聯盟,到詹詠然、莊佳容爭奪澳洲網球公開賽女子雙打冠軍,這些讓「台灣之名」走入世界的運動員,都是靠自己單打獨鬥,而政治人物與媒體,則在他們成名之後,才錦上添。錦上添花未必不對,然而,如果媒體不能比一般人更深入的看現象,探討本質,而只是趕新聞、搶焦點,那媒體有何資格自稱「社會公器」、「第四權」呢?從許瑋倫與楊傳廣兩則新聞的不成比例,難道電視新聞頻道不該為台灣社會的膚淺化,負一定責任嗎?

【2007/01/3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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