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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1  中國時報
黃凱詩

 台灣金融圈近日的新聞不斷,辜家掌控的中信金和開發金,接連遭檢調大規模搜索,再加上之前吳家主導台新金「強娶」彰銀,以及渣打銀入股竹商銀過程,蔡家的富邦金也被懷疑內線交易,從中獲利。一時之間,財經新聞拚上報紙前版,異常熱鬧,若再加上金管會委員遭聲押,媒體嘩然,解讀成政治鬥爭者有之,痛批吳辜蔡三大家族吃相難看者有之,甚至還有人懷念起「金管會史前時代」,力挺舊日財金官僚系統人馬。

    對於這些林林總總的金融弊案或違法獲利,放大個別經營者或官員的道德和作法,無助於認識問題全貌,更不用說因見弊端即懷念起舊日時光,反持倒退保守立場。不過,這並非表示金融資本家或政客的個別行為,不應批判,而是若將之均視為個案,卻忽略金融自由化政策背後的可能錯誤,將是見樹不見林。

    金融自由化政策核心要旨是,自由市場可以提高競爭程度,增加經營效率,雨露均霑,卻忽略金融業不管如何開放,都是特許性質,銀行申設門檻逾百億元,完全競爭絕不可能。既不可能,為何本地先在一九九○年代初期開放,又在二○○○年代高喊合併,究其原因,不過是資本家們一窩蜂申設銀行,後又深感獲利不如預期,再藉形塑政策風向,伺機離開市場。過程之中,受傷最深的是因此失業的五千名銀行員工,資本家和財經官員毫髮無傷。

 

    因此,對因違法可能遭判刑的金融家族或者財經要員,自然無須同情。而對金融自由化政策深信不疑的少數菁英,恐怕是該好好思考,是不是也正如部分政治人物所犯錯誤一樣,被「自由市場」的意識形態綁架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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