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2.16 
觀念平台:工人的眼淚
王宏仁

    「中華」郵政工會因為公司改名為「台灣」郵政公司而高聲抗議,許多報紙都刊出了那踹門一腳的照片。這不禁讓我想到經濟發展程度遠比台灣低的越南,他們的工會在做哪些事情。

    二○○五年的十月,越南政府宣布調高外資企業的最低工資,但是實施日期卻訂在二○○六年四月。經過報紙廣泛報導後,工業重鎮胡志明市的工廠開始一陣騷動,工人罷工潮逐漸蔓延,包括日商、歐商、韓商、台商都不能倖免,到二○○七年的現在還是傳出零星罷工的新聞。這不免讓許多台商懷疑,越南政府是否躲在罷工潮背後搧風點火?

    台商的看法是:許多罷工活動都協調的很好,例如有人在工廠裡面偷偷放置罷工傳單、每次罷工時政府官員會立刻聞風而至、罷工的工人群龍無首、沒有工會的主席來代表談判,所以後來都是政府勞動部/廳的人來主談。此次最特別的要求是,政府一直要求企業薪資制度改成所謂的「梯薪制」,也就是類似我國公務人員體系的薪資結構制度,年資每年調上一級。通常的談判結果是企業依照此新制度來實行。

    其實越南政府思考要推行這樣的制度已經很久了,他只是利用此次罷工潮來推動而已。越南政府並不想嚇走外來投資者,任何的罷工都會影響投資意願,但是行政單位卻也必須面臨來自工會與工人的龐大壓力,若是無法為工人的福利著想,越南工人也會起來反抗政府的。換言之,保障工人福利是越南共產黨獲得合法性支持的方式之一。

    根據越南勞動法規定,企業在經營開工六個月後必須成立工會。工廠工會由地區工會或產業工會來領導,再上一級則由全國勞動聯團領導。當中央政府在制訂任何與勞動相關的政策時,他必須找全國勞動聯團來磋商;此外,當越南逐步與世界政經制度接軌的同時,他們也開始接受國際勞工組織的許多建議,包括該組織推動的「三邊會談」模式:勞、資、政三方可以坐下來就勞動相關議題討論。

    這樣的一套三邊會談機制,很重要的關鍵是工會所扮演的角色。越南工會除了在法令層次上與中央各部會協商討論外,另外一個重要任務是進行組織工作。他們會進入工廠內協助成立工會,提供勞動法規的訓練課程給工會幹部,指導如何進行工會幹部的選舉,以及如何與資方進行集體合同的談判。在某些進步的台商公司,也都已經與該工廠工會簽訂了團體協約,裡面載明相關的工資、福利、勞動條件等規範。

    雖然過去兩三年的罷工,沒有一件是合法的(由工會帶頭罷工才算合法),這多少顯示官方努力去組織的工會,跟基層勞工之間有一點疏離關係,但也可能是勞動法律對於罷工的限制太過嚴苛以致於無法完成一個「合法的」罷工。

    我們發現,工廠的社會民主化在某些工廠確實得到一定程度的實施,受訪的一些工人都很讚揚這樣的民主制度,而且他們也都很清楚當發生一些不當勞動狀況時,應該去找工會的代表。某個大工廠工會主席,也經常收到來自工人的陳情書、抱怨信或者電話投訴,顯然工會對於工人而言還是有一點作用。

    看到越南工會在改上勞動條件上的努力,以及越南政府對於勞工的保護,一名台商如此感嘆:「台灣工人若是看到越南工人受保護的情形,他們絕對會流眼淚的。」若是台灣的政府與工會一直圍繞在無益工人的假議題,台灣工人的眼淚何時會停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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