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中國時報2007年3月20日〈當心,引狼上門…〉一文,很簡單扼要的點出社會大眾對於「強暴迷思」的現象,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很值得於貴報論壇公開討論的議題。
根據過去三十年國內外關於強暴的研究,融合犯罪學、性別研究、社會學、人類學等領域,皆有豐碩的研究結果,當中最引人注目之一的結果即是「強暴迷思」。
台灣儘管有許多性別平權運動團體不斷地努力,業已二十多年時間,努力推展「強暴迷思」的概念:「女性被強暴都是因為她穿得太暴露」,但是仔細檢視台灣被強暴之受害者,最小不過是幾個月的孩提,最長為七十多歲的老嫗,這些人會穿得性感嗎?很顯然地,這些人受害不是因為「穿著清涼」、「引人遐想」!這為「個人責怪」的伎倆,受害者往往被質疑,像是製作筆錄時候,會不斷地被質疑:為什麼要走去那?那時候有濃妝艷抹嗎?那時候是不是穿太少?這樣的問題在媒體報導受害的學生的畫面當中可以獲得解答-身著輕便的T-shirt、牛仔褲等,不如該文所舉的個案情況,這些皆為迷思。
再言,為什麼身著性感需要如此擔心受怕?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二結提到「人民之權利與義務」的概念,身體體現是受到保障的,裝扮並不踰越國內的任何法規,但是仍舊受到不少人的異樣眼光以及道德指責。
國際上的人權宣言,也提到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就這些受害地點而言,空間設計並不友善,燈光與駐點巡邏皆不足,這些都是可以經由政策與命令進行改善,像是台北捷運站中有夜間婦女專用候車區即是針對當下社會文化情境所設置的。
根據過去三十年國內外關於強暴的研究,融合犯罪學、性別研究、社會學、人類學等領域,皆有豐碩的研究結果,當中最引人注目之一的結果即是「強暴迷思」。
台灣儘管有許多性別平權運動團體不斷地努力,業已二十多年時間,努力推展「強暴迷思」的概念:「女性被強暴都是因為她穿得太暴露」,但是仔細檢視台灣被強暴之受害者,最小不過是幾個月的孩提,最長為七十多歲的老嫗,這些人會穿得性感嗎?很顯然地,這些人受害不是因為「穿著清涼」、「引人遐想」!這為「個人責怪」的伎倆,受害者往往被質疑,像是製作筆錄時候,會不斷地被質疑:為什麼要走去那?那時候有濃妝艷抹嗎?那時候是不是穿太少?這樣的問題在媒體報導受害的學生的畫面當中可以獲得解答-身著輕便的T-shirt、牛仔褲等,不如該文所舉的個案情況,這些皆為迷思。
再言,為什麼身著性感需要如此擔心受怕?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二結提到「人民之權利與義務」的概念,身體體現是受到保障的,裝扮並不踰越國內的任何法規,但是仍舊受到不少人的異樣眼光以及道德指責。
國際上的人權宣言,也提到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就這些受害地點而言,空間設計並不友善,燈光與駐點巡邏皆不足,這些都是可以經由政策與命令進行改善,像是台北捷運站中有夜間婦女專用候車區即是針對當下社會文化情境所設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