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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7  中國時報
劉維琪/北市(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董事長)

 

    隨著中央研究院院士會議的召開,曾經爭論多時的大學分類問題又再度引發學界關注,有院士主張教育部應主動為大學進行分類,我則認為應該透過績效評比的方式,引導大學在競爭下自然形成適合的分類,才能有多元發展。

    須知,美國「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自推出「卡內基分類表」,三十多年來已掀起無數次重大爭議與批評,致修正達五、六次之多,理由是將大學概分為研究型、碩士型、學士型、副學士(專科)型及專業學校等五大類,容易誤導大眾以為第一類的研究型大學比較好。 
卡內基分類表於五月新增分類方式,開放學校可主動提出新分類申請,不再只能被動地接受基金會的歸類結果。

 

    可行的作法,應是發展一套多元指標的績效評比制度,針對研究、教學、產學合作、學術服務、畢業生表現、推廣教育等個別項目,以排名或分等方式,每年擇優公布各指標績效良好的大學,讓學校可以各自選擇追求不同的績效指標,並與其他學校比較辦學成果。

    再加上教育部配合給予各指標績效排名在前的大學經費獎勵,就可導引國內大學校院透過此一競爭方式,歸類到各自適合的類型。建議績效指標的數量應該多一點,使國內大學的類型不只侷限在目前教育部所提出的研究型、教學型、專業型、社區型四類。至於辦學落在後面的「後段班」系所,則應藉由評鑑認可制,鼓勵其向上提升,但若持續無法通過認可,則應直接淘汰,退出高教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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