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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在經續會結束後的兩個月,回應「社會安全組」的結論,推動兩性工作平等法、勞保條例、就業保險法等與提升生育率有關的勞動法修法,目的是希望解決台灣社會人口高齡化、少子化的問題。 高齡化部份目前以準備制定國民年金法、發放老人津貼為主軸;少子化部份則曾由內政部提出經濟上的誘因———補助生育第三胎每月補助五千元的構想,然則至今都還在紙上談兵。 國家在面對何謂「合理人口數量」的思考架構下,一定對少子化問題憂心忡忡,因為少子化反應未來可資運用的勞動力短缺,國家無法運用代間勞動力的社會積累,提供支撐高齡化社會所需的福利服務。 在高度工業化的台灣社會,已無法靠傳統家庭關係進行安老與撫幼,有能力者申請廉價外傭協助照顧家中老小、無條件者恐淪為低收入戶自顧不暇;而一般中等收入的薪資勞動者,不是不想敬老、育幼,而是要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生存下來,只有減輕自己的負擔,不婚、不生,能拖就拖。 眼看勞委會提出修法方向,似乎簡化了原本沈重的社會問題。試圖透過擴大納入卅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勞工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假,來因應少子化的問題。試問兩平法實行四年來,三人以上的企業有多少勞工申請過育嬰假?恐怕申請最多的還是公部門的職工,原因是公部門工作相對穩定,申請者不怕沒有工作;而大企業縱使有部分女性勞工申請,也可能家庭有一定的積蓄,不一定非得雙薪收入才能過活,短暫退出職場不影響其養育子女的物質支出。 當然,擴大適用對象有立法的進步性,但刺激生育率不可只從企業是否准假、勞保多發幾個月津貼、保證回復原職等勞資關係間解決,還必須思考國家在勞動力再生產中的政治任務,民進黨政府敢不敢落實高喊數十年的「從搖籃到墳墓」國家社會福利政策,把勞動力養成的責任透過租稅公平的社會資源重分配,讓「幼有所養、老有所終」等社會發展願景,成為國人(包括企業界)因應少子化的社會共識,而非又要討好資本家又要勞動力再生產,不敢在租稅上動刀,只採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策略,使得中小企業主心態更趨保守、大企業卻毫髮未傷。 理性計算的勞工不會因為法令規定可領三個月的勞保生育給付、申請育嬰假有合計十二個月的津貼就決定多生幾個,因為生子容易養子難,一個勞動力養成少說廿年,要在一切市場化的社會中養育下一代,沒有國家的承諾是相當冒險的。承諾就是社會財富重分配,民進黨政府敢不敢? |
- Oct 27 Fri 2006 09:51
育嬰假 就算敢請 也不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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