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4 中國時報
林志明
十月十九日晚間的華視新聞,出現這樣一則匪夷所思的新聞,指稱「台東的都蘭文化園區,文建會每年都投入大筆經費發展文化觀光計畫,但是現在每到週末就有老外和一大群當地民眾,在文化園裡喝酒狂歡,隨地睡覺,甚至有老外脫光衣服到街上買檳榔…」如此嚴厲指控,搭配播出的畫面卻是記者偷偷摸摸拍攝而得的正式展覽開幕活動場景。所謂「最近一個月來每到星期五的晚上,就被一大群男男女女當成飲酒做樂的免費露天啤酒吧」之畫面,事實上根本是九月三十日星期六傍晚「遺忘與瞬間:饒愛琴第一次個展」展覽的開幕酒會,饒愛琴舉辦個人展覽活動,使用該空間是與「主管機關」新東糖廠簽有合法租賃契約的,絕非「私人佔用」,同時開幕儀式全程沒有使用任何電音設備,從頭到尾沒有居民前來抗議,更不見警察關切,筆者同樣身為都蘭的藝術工作者,對於華視新聞縱容記者這樣「牛頭不對馬嘴」的新聞處理方式感到不解!
緊接著,TVBS、東森等媒體三日內輪番搶播該「獨家」新聞,用的都是同一段影片,顯然後播的兩家媒體都是引用華視帶子,然而報導措辭卻是更加腥羶,東森新聞甚至以「文化區變風化區?台東都蘭新東糖廠夜夜笙歌」作為標題,單純的展覽開幕活動卻被一再挪用、汙衊,媒體為搶獨家製造新聞,犧牲掉的是誰?是什麼?
一個藝術家累積了十年的創作心血,集結多少朋友的相互扶持才得以克服萬難舉辦一次漂亮的個展?舉辦開幕酒會除了是一個宣告展覽開始的儀式,更為了分享創作者完成自己創作生命中一個重要階段的喜悅,同時感謝在此過程給予祝福與協助的朋友們。一個搞不清楚狀況(或者根本不想搞清楚狀況)的武斷報導就可以將創作者分享作品的喜悅汙名化,妖魔化成醜陋的、墮落的狂歡Party嗎?
再者,該記者所有報導畫面均以當事人不知情的偷拍方式取得,一個台灣老字號的新聞媒體既然也允許記者以狗仔媒體的方式得其所需,卻竟然連狗仔媒體都具有的最基本新聞道德「平衡報導」都不做。就算是數字週刊或水果報對被報導者再怎麼刻毒描述,至少也保留部分版面給當事人申辯,然而在這則新聞裡完全只見記者引導採訪「在地居民」的意見,(事實上被拍攝之該「在地居民」還是此項展覽活動合作商家之一)以及記者自己挖東補西的描述,卻沒有一丁點訪問自被指控者的回應。
華視新聞在其網站上公告「華視新聞自律與淨化宣言」中,夸夸其談「我們希望藉由華視新聞自身的淨化與自律行動,能夠拾回新聞人的尊嚴與自信,重建媒體與觀眾、新聞對象之間的信任與尊重。」、「不搶拍!不濫問!不灑血!」不禁覺得令人諷刺啊!
饒愛琴的繪畫個展就只是一個生活於東海岸的創作者個人自我呈現,自掏腰包且耗盡心血完成這項展覽,根本無福分享文建會的文化館補助,更與記者所指每個週末夜晚狂歡無關,因此筆者與生活於都蘭的藝文工作者群在此針對該新聞未經任何平衡採訪、求證,便擅自剪輯、挪用正式展覽影像畫面作為莫須有之指控提出嚴正的抗議,並且深為台灣媒體的「自律」與「淨化」感到失望與遺憾!(作者為都蘭藝文工作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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