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30  中國時報 
羅世宏

 發行二十八年的民生報於今日起停刊。六成五的員工將面臨資遣命運。一如先前其他報紙的惡習,該報多數員工都是在昨天上午或前天晚上收到報紙停刊的通知。報社資方未經預告,逕行大量解雇之舉,已經明顯違法。停刊決定竟要拖到最後一刻才透過e-mail通知,讓這些為該報奉獻多年的員工,情何以堪?

    在其他媒體襲奪廣告收入,加上網路、有線電視及八卦報紙衝擊下,報紙讀者流失,經營困難,早可預見。但是,無論如何,財務狀況應該維持透明度,並且平日應讓員工參與和監督報社政策,而非讓平日無權與聞報社財務及經營面的員工承擔報紙停刊的全部風險。這次民生報的無預警停刊、大量解雇的作法,其他媒體工作者都不應置身事外,而應為媒體勞工爭取合理的勞動保障和尊重。

    說實在,解嚴後陸續停刊的首都早報、自立早報和台灣日報等報紙,都不是可有可無的報紙。這次停刊的民生報亦然。它的社評,特別是與高等教育議題有關的社評,通常精準有力。它的文化藝術醫藥新聞,品質一流。可惜這份報紙還是逃脫不了報系決定停刊的命運,令人扼腕。

 

    數年之內,一家接一家報紙停刊,已經到了不能坐視台灣報紙多樣性縮減,新聞工作者專業尊嚴與勞動權利跌到谷底的時刻。筆者認為,報紙的次第停刊,或許也到了吾人思索台灣要不要報紙多樣性保護或報業補助立法的時候了。

    例如,歐洲的芬蘭、丹麥、西、荷、義及瑞典等國,為了維持報紙市場的多樣性,對經濟弱勢報紙或具特定意義的報紙,執行積極保護政策。芬蘭以廣電及廣告基金部分比例,用以津貼財務困難的報紙或協助發行新報。又如,挪威每年以相當台幣數千萬元補助各城市的第二大報。台灣可考慮採納類似作法。當然,應確保排除政治勢力藉由補助機制影響報紙內容。若然,台灣報業市場的多樣性或許可以因此一息尚存,甚至還可與言「報格」。

    具體作法可設置「報業多樣性保護基金」,經費取自政府原有廣告預算及有線電視基金的一定比例,並/或由政府另外編列預算挹注該基金。被補助的對象可以有下列配套作法,消極資格為:一、非黨政軍營,亦非屬大財團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報紙;二、非八卦羶腥報紙;三、無新聞置入性行銷,違者停止補助並繳回補助款。積極資格為:正常發行一年以上;充分配合發行量稽核機制;設有自主工會,其中新聞編採人員的工會參與率達五成以上。

    同時,可參考實施報業補助近四十年的挪威,將受補助報紙依發行量及多樣性分作三類(例如,十萬份以上,十萬份以下,以及少數族群如原民、移民及社區報紙)。年度補助金(例如,六億元)亦分作三等分:首先,二億元用以補助發行量超過十萬份的綜合性報紙。第一及第二大報不補助,第三大報得款一億,第四至第六大報均分一億。其次,二億元用以補助發行量在十萬份以下的綜合性報紙,其中的第一大報得款一億,第二至第六大報均分一億。再者,少數族群及社區報紙,依發行量並配合其他合宜標準分配補助經費共二億元。

    只要制訂客觀標準,公正管理並分配報業多樣性保護基金,其實毋須憂慮國家補助會影響報紙立場或內容。這反而是減少報紙受到不當政治及商業介入的制度設計

    報紙多樣性就如同生物、文化及政治觀點的多樣性一樣重要。政府,或更正確的說,國家有責任保護多樣性不致因財團兼併與惡性競爭而消失。報紙的重要性,不因有線電視新聞台的數量膨脹而減弱,特別是新聞台為求壓低成本,往往只是跟著報紙跑新聞。報紙接連停刊,影響報紙及電視新聞的整體品質,更惡化降低新聞工作者的專業堅持和工作權益。

    民生報可能不會最後一家停刊的報紙。筆者願藉此提醒各界,我們有責任讓報紙有尊嚴的存活,而非靠置入性行銷或八卦羶腥存活。因此,推動報紙多樣性保護立法或報紙多樣性補助政策,此其時矣。(作者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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