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6 |
【聯合晚報社論】 什麼是「塗鴉」,不必說,大家都知道。小孩子拿起筆隨便畫,就是塗鴉。甚至在家裡牆壁上隨意寫字或者亂劃,是出於好奇,是還不懂得規則,大人們往往一笑置之。長大了,還在不該畫的地方畫畫或者寫字,那就不是好奇,也不是不懂得規則,而多半是出於抗議或挑戰既有規則和權威。既然如此,塗鴉自然是選在列為禁忌的公共場所為多,不會是自己家裡。不是嗎?會去塗鴉的,多半是青少年,或者沒權勢、沒發聲管道的下層民眾。 反過來說,如果是藝術家在公共空間作畫,不會有人稱之為「塗鴉」。總之,沒有藝術價值的,就容易被視之為塗鴉。主流社會裡,幾乎沒有人會喜歡塗鴉這種次文化。可是,前幾年,很多小學的圍牆整修之後,流行找小學生來即興創作,應該也算是塗鴉。被列為古蹟的華山文化園區,裡面就有以前的塗鴉,而且這些塗鴉被保存下來,不只因為它們是存在這些古蹟的既存事實,而且還將成為華山文化園區的特色和賣點。 證據就在於,這裡會有一場國際塗鴉大展。不管這個塗鴉大展是官方辦的還是民間辦的,都必須先釐清如何看待塗鴉這個問題。否則,一方面要民眾「欣賞」別的城市的塗鴉,一方面又不准自己民眾塗鴉,難怪引發只准「商業塗鴉」,不准民眾塗鴉;只准官方塗鴉,不准百姓塗鴉的指責。不要忘了,對於不欣賞某種藝術的人來說,那些創作就是「塗鴉」,於是充斥在捷運和公共建築物的那些畫作,就是官方塗鴉,而且還強迫所有人去觀看。 所以問題在於,既然保存了華山文化園區裡的塗鴉,而且文建會同意民間廠商舉辦國際塗鴉大展,就必須知道自己已經包容了塗鴉文化,已經要讓這城市接納具有抗議色彩的塗鴉文化。否則,就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幾個年輕人趁著夜黑跑到華山文化園區的古蹟上塗鴉,這當然是不對的行為。如果有人到處隨意塗鴉,這個城市恐怕也很難忍受。但一個有包容力的城市,總要能夠容納抗議,包容「某種程度的沒有規則」。因此華山文化園區的噴漆塗鴉事件,重點不在:該不該在古蹟上塗鴉。而是,對於抗議和非主流的次文化,我們有多少包容力? 【2006/10/16 聯合晚報】 |
- Oct 17 Tue 2006 10:04
關鍵不在該不該塗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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