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劉競明/醫(台北市)】 2007.03.08 03:18 am


報載健保局將在民國一百年全部完成「同病同酬」的診斷關聯群(DRG)的制度,其方法雖簡明易行,但實務領域仍不能不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是對住院病患同病同酬之設計理論雖然可行,但醫療品質各級醫療院所難劃一水準。對門診輕症病患診斷關聯群或可沿用,但難能防杜輕病重報。

其次,對住院接受預定手術之病患,因疾病性質已經門診篩選似較為單純,DRG應該是最合理的支付。然而對意外傷害、罹患多發性及多重性之病變的重症病患,依診斷關係群之支付,難能考量其疾病間之相互作用、合併症之產生、身體器官接受多重手術之預後難料,有時支付標準難以實際反映醫院的實際醫療費用。

另外,地區以下醫院可能將事先「篩選」容易治療的病患,並將重症病患外送。「人球」般之急重症病患將塞爆醫學中心的急診室,醫學中心的一床難求及無加護病房空床等類似當年的「邱小妹事件」將會一再重演。對於有家屬照顧的病患,或者醫院不敢將其如人球般的趕出院,但對路倒病患、無家屬關照的重症病患將被部份醫療院所依據「設備及人員不足、無空床、無該特殊專科、無該專科之加護病床」為理由推辭。日前報導美國醫院有類似老年重症病患被趕回安養中心之情事,即應證DRG若推行至極限時就會出現之現象。

缺乏充分財務準備及防弊制度規畫,只會讓健保流於讓民眾接受免費醫療的道德逆選擇。醫院經營者為了最大的經營利潤導向,最有效反映醫療費用的健保支付申報,常為其優先考慮之議題;至於是否是病患導向的醫療,在DRG支付下則需視其疾病嚴重度,及是否為涉及多重器官病變之疑難重症或慢性病患。

健保任何制度的推行,按照過去的經驗法則與人性觀照,均屬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健保要辦得好,惟有植基於國民文明水準與道德之提升。眼見目前檯面上之政治人物為了個人利益,相互攻伐,爭資源、搶選票,因此想單用DRG來搶救已瀕臨進入「加護病房」的全民健保,其未來的答案即在其中矣!

DRG如未能用整合醫療照護體系及國家長期照護制度(包括醫療院所之機構照顧與社區照護),來做好相互配套之措施,全面實施後遭遇民怨是可以預期的。

【2007/03/08 聯合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ove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