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
前幾天整理舊雜誌,又重讀一九九二年八月十日美國「新共和週刊」上,由已故主要思想評論家,當時羅契斯特大學教授拉薛(Christopher Lasch)所寫的長篇評論〈捍衛知恥〉。它的主旨是,當代的人為何愈來愈無恥?
無論任何社會,「知恥」都是精神文明的重要起點。「羞恥」指的是有一個更高更好的標準,當人們達不到或抵觸了該標準,覺得自己不如人或對不起自己,就是產生了「恥感」。在史詩時代,因為羞恥而自我放逐,去做贖罪修行,即是很多英雄的風格。「恥感」是「榮譽感」的反面。「榮譽感」讓人積極向上,「恥感」則讓人消極向上。它們雖然表現不同,但讓人提升向上的目標則一。
例如,希特勒對猶太人極盡迫害,要讓他們以生為猶太人而恥,由於深受這種「恥感」之害,戰後遂有許多猶太裔學者認為「恥感」是一種迫害的形式,於是他們不再談「恥感」,而用「自尊」加以取代,這種談問題的方式在文化人類學、心理學,尤其是教育和性別問題上最為普遍。
以教育為例,主張自由放任者即認為對學生區分等級,會讓差的學生覺得羞恥,影響心理健康。因此教師對學生的態度與評語,不能造成學生的羞恥,要鼓勵學生「活出自己來」、「肯定自己」、「自己對自己的感覺最重要」。這種態度與價值也影響到更大的人群,人們普遍認為「要用自己的眼睛看,不要透過別人的眼睛來看」。認為羞恥之心是一種歧視與迫害,自尊和自我感覺才重要的趨勢,美國「新聞週刊」即稱之為「自我感覺良好運動」(Feel-good movement)。
羞恥之心確實有些不盡合理,它也會讓人感受到壓力。問題在於,人類的進步和每個人變得更好,它本身就有極大的張力。多少偉大的人物不是從失敗和蒙受恥辱中提升出來的嗎?而今為了消除羞恥所造成的不愉快壓力,乾脆把「恥感」丟掉,而去強調「自我感覺良好」。用無恥來治療羞恥,治病的藥比病還更可怕,當人們丟掉了羞恥之心,只是在搞「自我感覺良好」。當然不可能長進,蒙受到的羞恥也就更多了。
而今天的台灣,不就是個「以無恥來治療羞恥」(To cure shame with shamelessness)的社會嗎?統治者做了讓自己蒙羞的事,卻拒絕負起責任,反而去做盡「自我感覺良好」的無恥之事。例如用自己的檢察官裁定自己無罪;自己一堆人硬去牽拖修憲制憲和去搞內部對立。要用無恥來治療羞恥,結果是愈來愈蒙羞,而無恥手段也愈來愈嚴重。當人把羞恥之心澈底丟棄,就會做盡最無恥之事,最後不但太平洋的水洗不淨他的羞恥,甚至台灣也將淪為「無恥之島」,最近這段期間,台灣發生的一切,除了不斷而且愈來愈大的「無恥」外,還有別的內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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