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鈞 

這些年,我一再告訴朋友們,我移民出國以後,一度喪失了文學創作的能力,幸虧佛教的教義啟發我,我才突破瓶頸。我的回憶錄第三冊《關山奪路》,醞釀了十三年才動筆,有人問為什麼要那麼久,我說這十三年是我的「漸修」。

朋友們對我的這一段歷程有興趣,一再要我說給大家聽聽。

文學的基層與上層

文學作品是一種「藝」,它的基層是「技」,上層是「道」。且舉周邦彥的一首〈浣溪紗〉做說明:「樓上晴天碧四垂/樓前芳草接天涯/勸君莫上最高梯/新筍已成堂下竹/落花都上燕巢泥/忍聽林表杜鵑啼」先看技的部分:這首詞每句七字,一共六句,分成兩段, 稱為兩闋或兩片。

上片三句,每句七字,句法也相同,句句押韻,十分暢順流利,使讀者不假思索接受詩人布置的幻景。

我們在生理上要求四句成一組,與我們的呼吸脈搏配合協調,我們期待第四句,但三句戛然而止,形成「頓挫」,避免順流而下,一瀉到底,挽救了「平滑」。你也可以說它有第四句,那是個休止符。

下片依然三句,讀者有心理準備,期待接受三句成組、句句押韻。可是下片第一句突然不押同韻,意義也隨著出現轉折這也是頓挫,於是「兩片」重疊而不重複,有抑揚變化。

再看道的部分。在詩人筆下,「清平世界,朗朗乾坤」,能見度甚高,有穩定的秩序,自然人生,看似平靜,其實因緣無常,隨時都在變化,樹林裡的杜鵑鳥提醒我們「不如歸去」,回哪裡去?傳統的解釋是回家,也許我們還可以有更深一層的體會,吾人不要貪戀一時光景,流連忘返,要尋求心靈的歸宿,安身立命的地方。

由「新筍已成堂下竹,落花都上燕巢泥」,聯想古人的詩句「老僧已死成新塔,壞壁無由見舊題」兩者的「道」相同,但藝術技巧似乎有高下,可說道同而技不同。還有「曉日生殘夜,江春入暮年」也是用兩件新事物代換兩件舊事物表示演變,但日夜輪轉,冬春輪轉,其中有《易經》「陰極生陽、陽極生陰」的思想,可說技相似道不同。

還有「雲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描寫繁盛景象,頂點不下降,是大戶人家最喜歡的春聯,也是技雖同而道不同。

創作的技窮與道窮

藝術無技不成形體,無道沒有高度,它的下層是科學,上層是玄學,上下融合,道成肉身。

作家不能創作,可能因為技窮,也可能因為道窮。我記得南宋有一位詞人,宋亡之後不再寫詞,有人問他為什麼,他說我「理屈詞窮」。

「詞窮」一語雙關,容易了解,「理屈」則耐人尋味。

世上為什麼有文學,我認為那是因為人關心人,人對人有興趣。人喜歡到人多的地方去,主要的目的是看人,在中國,正月十五元宵節到了,多少人上街看燈,他看人的時候多,看燈的時候少。在台北,陽明山的花季到了,一天有十萬人上山,他看花的時間少,看人的時候多,他下山以後和朋友分享,談花的時間少,談人的時間多。「春風得意馬蹄疾」,一天可以看遍長安花,一天看不完長安人,所以看花不能騎馬。

因為人關心人,人對人有興趣,所以才有文學家寫人,表現人,才有人寫《紅樓夢》,才有人寫《冰島漁夫》,兩位小說家說了,他寫、是因為他忘不了那些人。因為人關心人,人對人有興趣,所以我們才去讀《紅樓夢》、《冰島漁夫》,我們願意認識、願意了解那些人。如果不是人關心人,人幹嘛要去看戲呢?戲劇這個行業怎麼能存在呢?「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但是我們仍然去看。

我是1978年到美國的,那時候,我對人完全喪失了興趣。我由舊金山入關,進關的時候,我對接飛機的朋友說,這是我的空門。我到紐約,站在唐人街看人來人往,幾乎沒有感覺,對我的同類不理解,不接受,我好像在太空艙裡,處於無重力狀態。我怎麼還能有文學創作呢?這大概就是「理屈詞窮」。我那時喜歡蘇東坡兩首詩,他說「與人無愛亦無憎」,他說「也無風雨也無晴」,我的心情差不多也是那個樣子。東坡先生後來顯然走出來了,他才有那麼多好作品,怎麼走出來,他沒有告訴我。

這是「道」出了問題。為什麼會出問題?「小孩沒有娘,說來話長。」今天不說也罷。我曾經反覆思索怎樣「恢復」對人的關懷,後來我覺悟,我需要的不是恢復,而是升高,不是退回去,而是走出來。這就要鄭重提到佛教對我的影響。

寫作的瓶頸,生命的危機

我不關懷別人,是因為我堅持某種是非標準,這個是非標準以自我為中心,我用它審判別人,否定別人。最後、在我心目中人都沒有價值,既然「人」沒有價值,我自己又有什麼價值?我也是一個人,一個沒有價值的人,做什麼都沒有價值!這不僅是我寫作的瓶頸,更是我生命的危機。

我終於發覺是非是有層次的,有絕對的是非,黨同伐異,誓不兩立。有相對的是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還有一個層次:沒有是非,超越是非。老祖父看兩小孫子爭糖果,心中只有憐愛,只有關心,誰是誰非並不重要。文學的先進大師一直教我「入乎其中出乎其外」,把自己的心分裂成許多塊,分給你筆下的每一個人,我聽見了,不相信。佛法教人觀照世界,居高臨下,冤親平等,原告也好,被告也好,贏家也好,輸家也好,都是因果循環生死流轉的眾生,需要救贖。我聽見了,相信了。作家和法師的分別是,法師「無住生心」,作家生心無住,一顛倒便是凡夫。我愛文學,我不做凡夫誰做凡夫。

我有了上面的領悟,一下子就和大作家、大藝術家接軌,作家筆下的人物好比眾生,作家就好比是佛菩薩,人物依照因果律糾纏沉迷,他們每一個人都有充分的理由那樣做,他們都不得不那樣做,他們害人,同時自己也是受害人。他們都對了,同時也都錯了,他們都是在做業,都是在受苦。作家也像佛一樣,他不能改變因果,但是可以安排救贖,救贖不為單方面設計,是為雙方而設,為十方而設,同體大悲,他同情每一個人。蕭伯納說,他和莎士比亞都是沒有靈魂的人,依我的理解,他是表示沒有立場,超越是非。說個比喻,有兩個人下圍棋,他為黑子設想,也為白子設想,也就是耶穌說的:上帝降雨在好人的田裡,也降雨在壞人的田裡。蕭伯納還有一點立場,莎士比亞真沒有,讀莎劇常想佛教。我說錯了沒有?

抵抗文學的庸俗化

我不能創作還有一個原因,對文學的前途悲觀。

本來作家對文學充滿了理想和信心,文章是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落筆驚風雨,詩成泣鬼神,為了創作,作家可以付各種代價。文無自信不立,作家寧可失之於自大,不可失之於自卑。

可是我這一代有很多戰亂,亂世文章一張紙,百無一用是書生,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好容易熬到太平年,文學又商業化了,讀書是娛樂,書是消費品,若說娛樂,它又遠不如電影電視,文學徒然庸俗化了(不是通俗化)!社會上有許多人以不讀書為光榮,大明星站在舞臺上昂然宣告,他十年來沒讀過一本書,台下的「粉絲」鼓掌歡呼。作家也不讀書,「我是寫書給別人讀的」,製美國香腸的人不吃香腸。作家贈書給朋友,朋友隨手丟進垃圾箱,搬家的人難免要丟許多東西,第一批要丟的是書,到中國旅行難免要買許多東西,最後忘記買的大概也是書。

我經不起這種磨損,喪失寫作的動力,佛教的教義保護了我對文學的信心。我聽說佛家認為功不唐捐,我們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有無窮的作用和影響,像滾雪球愈滾愈大,滿山的雪都崩坍下來。別小看了你一句話,正如別小看了一根手指頭,指頭碰上按鈕,開動了一套精密複雜的機件,可以使火箭上天,一句話撞擊了複雜的人心,引發一連串因果,可以使一個地區大亂。佛家強調業果,寫文章是一種口業,人的口業造成後果,果的本身又是另一個因,因果因果因果,生生世世至於無窮。傻子說的話也不得了,「愚者言而智者擇」。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因為匹夫天天說話。

我看到有人介紹「蝴蝶效應」: 亞馬遜河旁邊森林裡一隻蝴蝶,它的翅膀搧動空氣,引起一連串效應,因果因果因果,在太平洋上形成颶風。

一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中國出現了一位高僧,開闢一個宗派。傳教士一張傳單交給洪秀全,出來一個太平天國。美國總統艾森豪說:「國家為個人而存在,個人非為國家而存在。」這句話慢慢分解台灣威權統治,像一滴醋分解牛奶。

那些年,我在台北,三更半夜常常聽見裂開的聲音,就像住在河邊的人家,到了春天,聽見河裡的冰裂開。難怪《聖經》上說,上帝用「話語」造世界,WORDS,他?- ORDS與上帝同在,他甚至?- ORDS就是上帝。張愛玲創造了一個名詞:「琉璃瓦」,古人生了女兒叫「弄瓦」,張愛玲筆下有位太太,她生了好幾個女兒,這位太太說,她家的女兒是琉璃瓦。這個名詞多麼可愛,它使所有的女孩都可愛,所有女孩的母親都有尊嚴,她這一句話創造出一個小世界來。

別掛念不存在的蝴蝶

朱子說過,「天底下有我朱晦庵,就多了些子,天底下沒有朱晦庵,就少了些子。」我也可以說,天底下有我王鼎鈞,就多了些子。楊國浩博士告訴我一個定理,半杯冷水加半杯開水,那會是一杯溫水,不會是一半熱水一半冷水。我想到如果我是一滴開水,社會是一杯冷水,這一滴開水加進一杯冷水裡,這杯開水就提高一點溫度; 如果我是一滴冷水,社會是一杯熱水,我這一滴水加進一杯熱水裡,這杯熱水就降低一點溫度。那一大杯水沒有辦法拒絕我這一滴水,他不能像封鎖病灶把我密封起來,他只有接受我,只有讓我擴散。

小說家水晶後來成了學者,研究張愛玲很到家,當他是小說家的時候,我跟他很熟。他對我說,某人偷偷地襲用他的小說情節,某某人使用他的句子而不註明出處,他很生氣。現在想想,那些人是在向水晶敬禮,他們在擴大水晶的影響力,如果為了這個生氣,孔子釋迦豈不氣死?「前人地,後人收,還有後人在後頭。」天下為公,一切我執都放下, 你只要利益眾生,不要想自己的名字。這些年我看報看書看電視,常常看見別人使用我以前寫出來的東西,有時候還掛在大人物的嘴上,當然不會有我的名字,大人物說話,總有許多人呼應附和,報紙電視網路也紛紛報導,我看見我這隻蝴蝶、我這一滴水發生了效應,沒人記得還有一隻蝴蝶,有時候,最好沒有人知道還有這隻蝴蝶。

最後還有一個原因,自己在藝術上不能進步。

文藝界有個笑話,某人稱讚一位老作家,說他四十年前就是有名的作家,「創作四十年,始終維持原來的水準。」既然「始終維持原來的水準」,沒有挑戰,沒有探險,如何還能不厭倦?當我還是一個文藝青年的時候,曾經到台灣大學聽印順法師的一場演講。散場的時候,我上前問他佛法和文學創作的關係,他說「百藝因佛法而精妙」。我一時聽不明白,他就把這句話寫在紙上給我看,那時候我不懂事。這張字條沒有保存起來, 可是也沒丟掉,它一直在我心裡。

那時候,我那般年紀的作者,多半受中國儒家和西方寫實主義薰陶,強調求「精」,讀小說讀到巴爾札克,自以為找到文學的盡頭,我們知精而不知妙。

那時候,在我們中間流傳一個故事,古代某位工匠用黃金雕成一片樹葉子,整整花了三年功夫,他把這片金葉獻給國王,國王的批評是,如果上天三年才生出一片葉子,世人豈不都要餓死?三年成一葉,精益求精,國王竟只講實用,不知藝術欣賞。現在回想,我們也是一知半解,三年成一葉,精則精矣,國王不應該問它有何用處,應該問到它到達妙境沒有。

我終於知道,藝術造詣除了求精,還要求妙。依我體會,儒家能精不能妙,人一能之己十之,人十能之己百之,鍥而不捨,金石可鏤,太精,妙就不見了。道家能妙不能精,得魚忘筌,不求甚解,但得琴中趣,何勞弦上聲,太妙,精就顧不到了。只有佛法圓滿究竟,可以不落空,也不落有,可以勇猛精進,也可以離相。靠他這一套理論指引鼓勵,藝術家可以精中有妙,妙中有精,一個不可說的境界,等作家藝術家攀登。在這方面,我們需要有人繼續探討,繼續實踐。

言傳與精妙之間

下面分享我最重要的心得,希望各位方家思考批評。

   精 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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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3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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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一、免受歧視(discrimination)的人權

 

每一位婦女、男性、青年人、老年人和兒童都應該享有免於其性別、種族、族裔、性向或任何其他情況受歧視的人權,以及其他依據免受歧視權瞭解基本人權。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則是針對免去性別歧視與差別待遇設立的各國公約,當中主要包含:擁有平等政治權、教育權、法律權與免去因結婚或是生育歧視,並設立專責機構加以監督與推動與婦女相關權利方案。

 

 

二、公約締約的各國

 

簽署各國有義務保證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且同時考慮到在聯合國和專門機構主持下所簽署旨在促進男女權利平等的各項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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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關於「性別/婦女」專責機構主要是「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但是近幾年來許多不同的聲浪出現,開始檢視該單位的可行性與執行的廣度是否是原本設置的理想狀況,再來,則是因為FWCW的「性別主流化」概念進入台灣,讓許多婦女團體或是關心性別議題的團體開始進行省思,有團體大力倡導成立「性別專責機構」,以下先就「行政院婦權會的功能限制」作簡要的陳述,再介紹與整理這幾年在台灣持續討論與辯證的歷史脈絡。

 

 

 

    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

 

目前在台灣關於「性別/婦女專責機構」,以「行政院長召集的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為代表,雖然該單位在跨部會層級推動了許多工作,但由於它僅是行政院任務編組的內部單位,沒有專職專責的委員、四個月開一次會。行政幕僚也僅是由內政部社會司婦女福利科一位工作人員以兼辦業務的方式支援,是否能夠有效推動性別平等工作,這是相當值得質疑與探究。因為缺乏法定地位與獨立的預算、人力與編制,也使得婦女權益委員會的工作,既沒有公務員可以累積處理與性別相關事務的經驗和意識,也缺乏實效和穩定性。

 

 

 

    台灣對於性別/婦女專責機構推動歷史

 

2002年】

 

台灣女性學學會自2002年9月開始,在會員的電子郵件平台,就中央政府是否應成立性別平等部的利弊進行熱烈討論。

 

2002年11月8日考試委員吳嘉麗於考試院,舉辦「政府組織改造中婦女權益主管機關之建制」座談會,邀請婦女團體代表、婦運組織工作者和學者,共同參與討論此事。2002年11月17日女學會召開以會員為主的「婦女與性別行政組織」座談會。2002年11月22日女學會第十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通過支持推動中央成立性別平等部。2002年12月25日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十六次委員會議第二次會前協商會議,黃淑英提案,由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就「設立中央性別事務專責單位」議題,於各區舉辦公聽會,以廣納民間意見,作為政府決策之參考,同時協助基層婦女了解並參與政府組織再造工作。

 

 

 

2003年】

 

2003年3月17日女學會第十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通過『為考量現實情境之可行性,同意修改本會立場,並支持推動「性別平等委員會」』。

 

「設立中央性別事務專責單位」東區公聽會,於2003年4月12日,在羅東市舉行。南區公聽會,於2003年4月19日,在高雄市舉行。中區公聽會,於2003年4月26日,在台中市舉行。北區公聽會,於2003年5月3日,在台北市舉行。

 

2003年7月3日,婦女團體拜會國民黨與親民黨女性立委,尋求支持成立性平會。2003年8月19日,婦女團體拜會民進黨婦女部,尋求支持成立性平會。

 

2003年8月21日,婦女團體拜會行政院長游錫堃,院長允諾支持成立性平會。隨後由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及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榮出面召開記者會,公布此一消息。2003年10月1日,行政院組織改造委員會召集相關部會代表,由政務委員葉俊榮主持,討論設立性別平等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2003年11月13日,婦女團體拜會國民黨主席連戰,其表示願意支持性平會成立。2003年11月18日,婦女團體拜會台聯黨團,尋求支持性平會成立。

 

 

 

2004年】

 

2004年3月7日,婦女團體代表拜會民進黨與國民黨競選總部。兩組候選人的代表均簽署當選後將在中央政府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同意書。2004年7月8日,婦女團體代表拜會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葉俊榮,表達希望性平會能夠成為單一委員會的訴求。

 

◎小結

 

        雖然成立「婦女/性別專責機構」比較是屬於表面性或是形式上的指標,但是就現實層面而言,如果沒有一個或多個專責機構,可以有專有的預算與人員編制,很難長期、連續與深入的監督、分析、研究、蒐集相關的資料,以作為促進性別平等的依據,因此在這部分我提出且比較有設立專責機構的國家進行簡要介紹與其如何執行、設置的層級與關心的議題,希望在台灣進行爭論不休是否要成立「專責機構」可以作為參考與借鏡。

 

 

 

    參考資料

 

1.    張晉芬 〈性別主流化的實踐:婦女團體推動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意義和過程〉

 

古允文、許雅惠(2001) 《設立婦女權益及福利專責機關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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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因應狀況

 

英國

 

1975年成立專為保障兩性機會均等的「平等機會委員會」。1997年之後,在首相辦公室下設有一個「婦女工作小組」,主要功能在提供政府和民間之間的溝通與對話機制,重點在於「跨部會協調、監督與評核」。

 

目前英國政府於推動兩性平等政策上,乃以舒緩婦女貧窮和促進兩性經濟收入平等為主軸,努力去消除兩性在經濟所得上的不平等。

 

義大利

 

1984年成立,由首相召集的全國性別平等委員會。義大利的性別政策基本上停留在「禁止歧視」與「促進機會平等」的階段,政府不管在勞動市場、家庭角色以及社會參與和政治參與上,所干預的範圍與強度,仍是屬於殘補式的福利供給。到了1997年,義大利推動”The Italian Plan of Action”是承襲自FWCW當中的”empowerment”與”mainstreaming”要點,而推出該政策,政策中著重:1.政治與制度面的行動;2.經濟與社會面的行動。

 

芬蘭

 

設有「兩性平等調查工作室」及「社會事務與健康部」,主要負責有關健康、家庭、社會福利、工作安全、環境與健康、社會保險、保險和性別平等八大項工作。

 

挪威

 

相對機關是「兒童與家庭事務部」(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Family Affairs)、「勞工與政府行政部」(Ministry of Labor and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和「健康及社會事務部」(Ministry of Health and Social Affairs)。

 

瑞典

 

婦女事務則是散佈在「社會安全處」、「社會服務處」、「健康照顧處」、和「公共衛生處」。瑞典對於兩性平等的重視,已經遠遠超過設立一個專責機關來負責,而是把所有與女性、性別先關的議題平均分散到各個部會的業務項目中,並責成每個部會、單位都時時把促進性別平等一事放在心上。

 

紐西蘭

 

1986年即成立婦女部(the Ministry of Women’s Affairs),負責擬定婦女政策及提出政策性建議,其主要任務在於提供品質良好的建議以增進婦女生活的福祉。婦女事務部的施政重點最早著重於婦女的健康問題上,其次則致力於提升婦女地位,除此之外,該部也負有對電影、錄影帶和出版品進行監督與檢查,以及致力提升婦女在政策決策過程的參與,從非政府(NGO)到公共部門,尤其是政府中央層級的部會首長提名,該單位重點在於扮演一個政策規劃與研究的角色。

 

南韓

 

2001年成立性別平等部(Ministry of Gender Equality),直屬於總統,並且有專屬的年度預算與承辦人員,負責性別研究、法案推動、性別意識推廣與法案執行評估等工作。

 

日本

 

2000年即根據「性別平等社會基本法」,制定 「基本藍圖」(Basic Plan),並於內閣設立「性別平等議會」,由十二位內閣閣員及十二位學者共同組成,由首相擔任主席。整個內閣各部會首長則共同組成「性別平等促進總部」(Ministry of Gender Equity,MOGE)。從女性主義的理論與實踐進程來看,南韓仍是屬於「制定反歧視法」和「制定中性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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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躍根 2005年12月5日 10:03 《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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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15 Sun 2006 02:05
  • FWCW

Fourth 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 Beijing Declaration:緣起

1995年在北京舉辦的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婦女會議中,以平等、發展與和平為標的,強調女性的多樣角色與境遇,並促進女性增能(empowerment),於經濟權部分,則是促進女性經濟獨立;政治權部分,素求讓女性可以加入會議決議過程,並於當中有能力與權力進行討論與決議。

以經濟成長、社會發展、環境保護(永續發展)、與社會正義的發是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與消弭貧窮。同時,確定全球聯盟與在地化發展的相互對話與交流,以「和平」為前提,進行裁軍與消滅核武。

婦女權益與安全面向,會議宣言將男性的角色轉化為「參與者」,而非是之前的「旁觀者」,並將性別平等的內容納入教育體制當中,在教學內容與教育形式部分都追求性別平等的願景。

於「北京行動宣言」當中,正式提出一套重要的概念與行動策略-「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要求各國將性別平等作為政策的主流,此概念是〈北京宣言〉當中相當具有代表性的行動策略與檢視方式,主要以「性別」觀點切入各個議題,以此觀點切入政策等公共事務,從原本的「婦女」到「性別」的標則,更進一步闡明「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的決心與執行方向。

延續上面所級的概念帶入執行層面,以公共政策為例,公共政策的規劃都要帶入「性別因素」的考量與設想,從原本較為消極、片段、補救福利式的救助與服務到積極、全面、整體規劃方式的策略,當中帶入性別的角度對政策等公共政策制定進行審思、反省與監督並達到「積極的性別平等」,但是性別平等只是專指婦女福利,因為於制定過程當中讓男性、女性都有其協商的可能,並成為決定關鍵者(decision-makers),其中第一步責需要明確的指出關於「性別」政策面向有建設性的取向;第二步則需要檢視政策資訊的可及性;第三步則是因為性別面向而涉及不同選擇(options)進行評價;第四步則是針對執行與策略以性別的角度與考量進行協商(consulted);最後則是選擇並合併以上步驟反映出「性別平等」的議題(issues)。

因此,性別主流化主要的訴求是要求政府全盤地檢討目前勞動、福利、教育、環保、警政、醫療等政策裡,隱藏著的性別不平等,重新打造一個符合性別正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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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的概念於一九九五年的〈北京宣言〉當中提出,其觀念主要以「性別」觀點切入各個議題,以此觀點切入政策等公共事務,從原本的「婦女」到「性別」的標則,更進一步闡明「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的決心與執行方向。
公共政策的規劃都要帶入「性別因素」的考量與設想,從原本較為消極、片段、補救福利式的救助與服務到積極、全面、整體規劃方式的策略,當中,帶入性別的角度對政策等公共政策制定進行審思、反省與監督並達到「積極的性別平等」,並於制定過程當中讓男性、女性都有其協商的可能,並成為決定關鍵者(decision-makers),其中第一步責需要明確的指出關於「性別」政策面向有建設性的取向;第二步則需要檢視政策資訊的可及性;第三步則是因為性別面向而涉及不同選擇(options)進行評價;第四步則是針對執行與策略以性別的角度與考量進行協商(consulted);最後則是選擇並合併以上步驟反映出「性別平等」的議題(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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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陰柔與女性陽剛的跨性別意義

 

/潘筱瑜 1999124日破報刊登)

 羽毛流蘇、足登三寸高跟、亮粉眼影紅胭脂,扮裝皇后妖嬈示眾;龐克皮頭皮衣重型機車,白襯杉、黑亮皮鞋,平頭加上金絲邊眼鏡,生理上女性,心理非女亦非男。他/她們是同志文化裡兩種非常重要的跨性別的主體TTom boy)及Csissy gay)(當然他/她們展現的方式不只這些)。這些穿著打扮,體態、性格都很陽剛的「男人婆」,或是具有陰柔氣質,大家習稱的「娘娘腔」男性,因外貌舉止,好像他們一站出來,不用任何言語,迎面投注過來的眼光彷彿就說著:「你看、你看,同性戀!

 

 

時時曝露在現身壓力裡,揹負著大眾社會對同性戀的污名與歧視,而就在民風漸開,同性戀的性別身分逐獲得平反之際,同志平權運動以健康形象、統一定義的運動策略獲取政治優勢,以及在極為簡化的性別政治正確的觀點下,如女同志文化中的「T/婆不分」的多元化觀點的鼓吹,TC卻在同志文化社群內部遭受排擠,被視為恥辱。這次在由中央大學性/別研究主辦的「第三屆『性/別政治』超薄型國際學術研討會」裡,即以「宛如T C」做為此次會議的主題,除了呈現TC遭「內部壓迫」現實,也為TC這樣的被眨抑的跨性別主體創造有力的論述,包括在同志平權運動上的積極意義(而非破壞份子),以及用更細緻的方法學去紀錄各種性別曖昧主體的存在。

 

 

與會學者中,來自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的教授茱帝斯.哈柏斯坦(Judith Halberstam),是1990年代興起的酷兒理論領域的佼佼者。近來她著重於同志文化中被邊緣化的主體的研究上,如「T的認同」、「扮裝表演」、「女變男變性者」上。1998年,茱帝斯出版一本專書Female Masculinity,採用文學、文化、史料評析的方式,發展一套完整的認知架構來了解「女性陽剛」的特質,這本書奠定了茱帝斯為「跨性別」議題的專家,也是諸多研究女性陽剛特質的佼佼者。

 

 

女性陽剛

 

 

茱帝斯在一場「性別壞份子」的座談上,提出她的著作《女性陽剛》(Female Masculinity)中的三個論點來說明。她說,「女性陽剛」跟一般的我們所謂的女同志的概念不太一樣,女同志目前已經發展到具有全球性的意義,有比較固定的身份;女性陽剛」則是一個很廣泛的名詞,包涵很多不同種的陽剛的型態和性別表現的方式,她希望這個概念能幫助不同跨性別的展現方式,和在不同的區域能夠進行一些對話和討論。

 

 

「望一望我們周遭,有那麼多陽剛女人,一眼就可看到!而我們現在要做的事就是開始去認識這些不同的陽剛女人,她們是什麼樣子?如何生活?這會有助於建構整個文化對『陽剛』的看法。」茱帝斯強調,這個社會對「男性陽剛」的看法其實是來自於很多「陽剛女人」她們在文化上的表現所做的貢獻。而她,也以「變裝國王」的形象而來。在舞台上,她有一個陽剛的名字:「Jack

 

 

除了認識這些陽剛女人對於建構陽剛概念的貢獻外,這些陽剛女人還會被一些女人注意到,也因此成為這些女人慾望的對象。陽剛女人也因為這樣被別的女人所愛慕,因此證實她們不是什麼樣的變態、或是反常、奇怪的主體,甚至有些女人會覺得她們所表現出來的陽剛比男人更好。也在這樣的關係中可以進一步地認識到我們平常所稱為的「喜歡陽剛女人的那種女人」──一般在女同志文化中稱為「婆」的位置。這類的女人其實並非在這種關係中扮演次要的角色,好像只是去證明那種陽剛女人具有陽剛性而已;相反的,那些慾望「陽剛女人」的女人也是「性別壞份子」,因為在她們慾望陽剛女人的同時,她們已經偏離了我們平常性別所規範的常態。

 

 

茱帝斯提出的第三個論點是,「女性陽剛」也讓我們開始認識到「性別」這個範疇在女性及男性中發展的方式其實是不對稱的。比方說,在各地的同志文化中,一般來說男同志文化社群有發展比較完備的「變裝皇后(drag queen)」的文化,可是在女同志文化中,這方面的文化比較少,所以在這幾年,茱帝斯所做的很重要的研究就是在美國、歐洲各地去研究當地女同志文化中「變裝國王(drag king)」社群的運作方式,也就是那些生理性別是女人,但是穿著、行為皆以男人的方式來呈現的女人。她的研究顯示,「女性陽剛」的表現方式有很多很多種,在書中她就強調,不能將「女性陽剛」簡化成一種特質,而是有多種表現的型式,例如我們常說的「石頭T」、「湯包」、「變裝T」,有很多種樣子,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些主體的多樣性,而不能將「女性陽剛」簡化。

 

 

茱帝斯也提到她常常被問到的問題。首先,我們到底要如何去定義女性陽剛?是外在的表現嗎?像手勢啦、動作啦、變裝啦,還是與社群的關係?答案當然是「都有可能」。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像「T 」、「女性陽剛」這樣的名詞?這個社會其實為T創造了很多很可怕、不太好聽的的名稱,茱帝斯認為T應該為自己命名,以便在這樣的社會文化空間裡創出安居的位置。第三個問題是,為什麼大家很怕T?到底T對男性主掌的世界有什麼威脅性?為什麼包括女性主義者在內,都會對T的存在感到焦慮?茱帝斯認為部分的答案也許是,T的存在揭露了男性是以什麼樣的方式享受整個父權社會的特權。當然有很多女性主義者會提出「T是模仿男性、複製父權」之類激烈的批判,茱帝斯的回答是:「對不起,如果說她們是分享男性特權的話,老實說,她們並沒有享受到;相反的,T常常會因為她們比較陽剛的表現而成為攻擊的對象。事實上,T的存在正好挑戰到了父權,挑戰到父權社會男人規範性別的權力。」

 

 

「女性陽剛」的表現型式,也具跨文化、跨國際的意義。茱帝斯認為,原先從西方進口所謂的「男/女同志」、「男/女同性戀」等概念帶著原來該文化比較固定的定義、內容,而「女性陽剛」並沒有假設它有怎麼特定的表現和內容去描述各個文化不同跨性別的現象,是比較寬廣一點。而這一類型的「男性的陰柔」和「女性的陽剛」在各個文化的脈絡內都會遇到非常強烈的敵意,這方面在各文化的脈絡裡是有類似的位置的。她強調,任何文化,只要有清楚的性別二分關係,就會有人「跨」,而用「女性陽剛」可以用比較寬廣的概念來描述這些「跨越性別彊界」的現象。

 

 

我怎麼知道那是女性陽剛?

 

 

中央大學英文系教授何春蕤提出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這個寬廣模糊的定義對描述各文化不同性別的表現方式有利的話,「那麼我們怎麼知道,我看見的是女性陽剛?還是個人的怪癖?或是個人的身心有問題?」

 

 

茱帝斯則回應了一個更有趣的答案:「事實上,在我們的社會,凡具有『恐同』傾向的人,似乎都不會有什麼困難去嗅出『女性陽剛』或『男性陰柔』,好像天生就會似的。」她的第二個答案更絕,「有的時候,在一屋子人當中,很容易看出誰是男的,誰是女的。可是當你看見某些人時會停一下子,或是在廁所門口遇見,會看一下廁所牌子,確定有沒有走錯。這時你就知道,你是看見了女性陽剛/男性陰柔。」而這樣遲疑的剎那就顯示他/她們的存在。

 

 

你這個C!

 

 

來自吳鳳工商專的「妖嬈美麗的麻辣高校女教師」陳耀民,也是常德街警察抓人事件那位最勇敢的當事人Bruce,以他在這五、六年來從事同志平權社運動的感想,以及對台灣學術網路中同志版(motss)多年的觀察,提出CC gay在台灣男同社群的處境與反省。

 

 

陳耀民指出,剛開始在motss版不能徵友,最大的理由就是為了避免主流社會對同志的想法有所偏差,以為上同志版的人都是來徵友,徵性伴侶的。開放徵友則是最近的事。但是一旦開放徵友,問題就來了。有一個特點是,許多人會強調「我不C」,而最多人「不要」的就是「C貨」。

 

 

所謂的「懼C」情結,看徵友的文章就是瞧出端倪。「我二十歲,北部國立大學的學生,陽光、活潑、開朗,我不C;你需要身高170~175以上,最重要的是你也得不C。」,陳耀民說:「版上還發展出高度的『懼C』語言,包括一個七言絕句:『太老太瘦沒關係,太胖太C勿動筆,阿姨姑媽趕出去,C貨註定沒人氣』」。

 

 

做為一個反省者,陳耀民常在版上跟人辯論,「你們都那麼懼C,那我們這些C貨怎麼辦?」他認為「懼C」是一個很嚴重的恐同情結,也是很歧視行為,不過話一出口,那些懼C的人馬上會撇清地說:「不、不、不,這只是我個人的選擇而已,跟恐同一點關係都沒有。」這裡,陳耀民對這些認為「懼C」不帶有恐同或歧視色彩的人提出一個質疑:「如果你贊成這個社會每個人都是不同個性組成的、每個人的喜好都應該不一樣、選擇也是多元的等等這些同志運動裡慣常的說法,那麼為什麼同志族群在選擇伴侶時還會呈現這麼高的同質性呢?」

 

 

「我們的社會的意識型態裡,認為C就是娘娘腔,像女人,我不知道像女人有什麼不好!」陳耀民的分析,以「懼C」做為一種與同性戀劃清界線的策略,是台灣同性社群及同志平權運動必須解決的內部歧視問題。「在我們向外拓展權利時,許多內部的問題我們不能去忽略它。『懼C』的議題,在台灣目前是受到一個很冷淡的對待,談到最後總是不了了之。懼C的繼續懼C。」但他說,事實上,私底下慾望C的人多得很,讓他這樣的「C貨」還是很多人搶要呢!

 

 

「麻辣女教師」以自身的「搶手」的狀況為例,在台灣的脈絡中,C貨並不是沒人要,他也認識一些比他更具陰柔氣質的人,追他們的人更是一卡車。只是對C的慾望是不能講、無法講出來的,對於C的慾望因而無法得到社群的認同。

 

 

為什麼要跟具有「陰柔氣質」畫清界線?因為跟這種人在一起,很容易就會被人認為是同性戀者。在台灣,一個男同性戀總被認為是娘娘腔,女同性戀總是被認為是男人婆,這是同志在台灣面臨最直接的污名。而同志圈內部也發展出許多名詞是很歧視的,包括「你這個C貨!」、「妹子」,把人清楚的物化、女性化。甚至有些男同志會說,「如果我找一個男人那麼sissy,那不如去找一個女人!」而在這種氛圍下,陳耀民發現不僅一些「不C」的男同志會歧視C,連一些看起來明明就很C的男同志也會跳出來說,「對!對!你看他這麼C,我們不要跟他在一起!

 

 

TC站在最前線替同志開拓一些道路時,同志社群對之應該有什麼樣的態度?

 

 

「這使我想到一本書,提到當年『石牆事件』中的一位變裝皇后的訪談,他在石牆運動中是站在第一線與警察對抗的。他講了一段話讓我非常感動,因為像他這樣的變裝皇后一直站在同志平權運動的第一線,可是運動卻一直排擠他們!而變裝論述一直要到1980年代末期才變成同志平權運動論述的一部分,而這已經是離石牆運動20年後的事了。」

 

 

「某位女性主義者說的一句話一直深印在我腦海,『no woman is free, unless all women are free!』同樣用在台灣的同性戀社群,如果有一位同性戀還因為其陰柔氣質受到歧視,那就表示所有的同性戀都還有遭受歧視的可能。」

 

 

藍調石牆T

 

 

婦運份子、目前積極參與同志平權運動的倪家珍談起T在台灣女同志的社群的處境。「看一個運動的發展或看一個弱勢族群的平反過程,我們不能忘記自己弱勢的出身,不能不從歷史來看這件事。在今天,同性戀之所以能獲得平反,或是同性戀這個樣身分慢慢地有愈來愈多可以呈現及討論的空間,在這個過程中,是誰一直在承擔這個歧視的壓力?一直在對抗這個歧視與壓迫的來源?」

 

 

倪家珍以最近在台灣的翻譯一本跨性別小說《藍調石牆T》為例, 1969年發生的「石牆事件」一直被援引為美國或世界同志平權運動的開端,可是在那段歷史之前,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警察常去騷擾的同志酒吧,就是「T吧」或「扮裝皇后的酒吧」。在那個年代,常常面對公權力或法律壓力的,就正是變裝的男同志,就正是T。這段歷史其實跟石牆運動有非常緊密的關聯。而若回頭去看美國同性戀研究者所編纂的同志歷史或是在石牆事件之前所搜集的歷史照片,都有大量的照片是變裝皇后像罪犯一樣被放在警車後面,是T被用手銬銬起來帶到警局被污辱。在日常生活中T上女廁會被指責在公領域,也有被男性的輪暴、歐打的危機。

 

 

「到底什麼是T,什麼才是婆?」倪家珍說,只要創造一個友善、不具攻擊的環境,T自然會說、會寫,會表現。「同時,也讓同志社群不再全部建構在一個健康的形象之上,有一個統一性的定義。若是大家的差異都可以表現,各種T的樣貌自然會出現。」

 

 

TC就是變裝TC,宛若TCTC的變裝操演,可能是服膺TC,可以是模仿諧擬TC,或是逾越顛覆TC,或是擱置衍異TC,或是讓你很不爽TC。」

 

 

如同《宛若TC》的發刊詞,有金剛芭比、C哥、man妹,紳士T、酷uncle各種形象,TC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裝扮,更是激烈的性別政治運動。

 

 

瞧!同志遊行中最引領風騷的變裝皇后,出櫃的男同志導演,在嚴肅的座談會上妖嬈地說,「今天最花時間的就是化妝了」。在嬉笑或情不自禁的艷羨眼光中,那不就是最激進的運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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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11 Wed 2006 00:21
  • 空白

需要答案

 

因為無解

 

當一不是一

 

 

 

不需在白紙上

 

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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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昨第三次到了誠品信義,第二次的回憶讓我充滿美好,練完瑜珈之後,就往誠品信義走。
按照慣例,先在有書卷感的美食街竄動,尋找一個適宜的位子,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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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宜平 臺灣大學公衛學院健康風險及政策評估中心、公衛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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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彭淮棟/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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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54116.jpg最近在ptt的女性主義板上有一連串的討論,其中論及到關於「性別」是天生的還是後天造成的?簡單的說,就是「本質論」與「建構論」的紛爭。研讀不同網友的發言與反覆討論之後,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並試圖論證「性別」不單是本質,而是偏於「建構」光譜。
 

        一位著名的人類學家M. Mead[1]1950)一則著名的研究:《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氣質》,親身赴薩摩亞群島進行觀察、紀錄、分析,研究結果直指著並應證:性別氣質是由文化社會所建構的產物。

        阿拉佩什人嚮往的是溫柔、敏感的男人與溫柔、敏感的女人結婚;蒙杜古馬人像往的是暴烈的、攻擊性的男人與暴烈、攻擊性的女人;德昌布利發現到男性是溫柔、敏感的,女人則是暴烈的、攻擊性。如果說性別是偏於「本質」,於各個部落都應當是像我們所認知的:男性暴烈的、攻擊性,女性溫柔、敏感,不過事實真的是如此嗎?這個論證於五十五年前就受到應證。

        M. Mead1950)更切確指出:一旦是會公然申明要男孩要勇敢、女子可以怯弱,並且禁止男子表現怯弱、鼓勵女孩表現怯弱、柔順時,社會對這一問題的態度便更加明朗-將勇敢、蔑視懦弱、憎恨在危險和痛苦前畏縮退讓等特質和態度視為男子的行為風格;而動輒公然表現怯弱、痛苦之類的特質和態度則被視為娘娘腔,這樣的男性大多是受到打壓、欺負、責備、受罰的,這樣的例子在生活週遭顯而易見,像是哭泣掉淚,對於男孩與女孩的標準不一,男孩總被要求要勇敢、不能輕易掉眼淚,因為「男兒有淚不清彈」,這皆是社會建構的過程。

        關於「哭泣」的部分,M. Mead1950)更進一步的指出使其印象深刻的情形:阿拉佩什人的男性比女性更喜歡流淚,性情也更為溫柔,這樣的性格一直到成年之後都是如此。我想問的是我們常常都會認為「性格」本來就是天生的,若是如此,本質或是自然是不是應該更趨於「原始部落」呢?然而,這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氣質完全不同,更進一步的問:到底什麼是「天生」的性別?似乎很難說性別是完全天生的,當然也不能說是完全是由社會建構的,不過從這個研究當中可以看得出來,「性別」型構與不同社會文化所型塑有相當大的關係。

        除了M. Mead1950)的研究指出性別是建構之外,近年在台灣社會科學引起廣泛討論與引用的學者:Foucault,他的著作更細緻的說明與探討「社會建構」已經遠遠超過「本質」影響著我們,我就用其《性史》(History of Sexuality)來進行更進一步的論證。他的著作多以歷史研究當中的系譜(genealogical)方法進行研究,主要呈現「性行為」受到資本主義與父權制度建構而「改變」。「同性戀」這個名詞是受到後來社會所出現的名詞,不論中外,在中古時期同性之間的親密行為,甚至是性行為並不會受到譴責,有時候反倒受到讚揚,那個時期並沒有關於「性傾向」的分類。到了資本主義開始起步發展的時候開始予以病理化、不正常化,就Weber所言:資本主義的原起與清教徒有相當大的關係,簡單的說,資本主義結合著宗教一起壯大,開始崇尚異性戀一夫一妻制,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男性勞工到工廠工作受到剝削之後,回到家庭還有個女性作為後備:做家務,讓丈夫回家有食物、得到休息;同時也為丈夫生個孩子,孩子的誕生同時也是未來的勞工,這些勞工受到剝削以壯大資本家,若是不服膺如此的家庭型態,開始被冠上「不道德」的標籤,後而歐洲產生大規模的「獵殺女巫」即是一個相當震撼、難以想像的狀況。

        在此同時,醫療、律法也逐漸成形,醫院的設置一開始是為了受傷的勞工所設置的擗護所,律法是因為資本家為了擔心勞工逃跑所制定掌握勞工的工具,也成為檢視「是否為『標準家庭』」的依據,不婚、離婚、同性間性行為、性行為活躍的女性、不是為生育所進行的性行為都受到譴責。從這裡可以拉回台灣的歷史脈絡,於十多年前我們多認為離婚是不道德的,「不婚」會受到熱烈觀注,「自慰」也不被允許,但是近年來的狀況呢?似乎不是如此,離婚與不婚已經不再那麼受到異樣眼光的對待,「自慰」也只是一種性行為而已,這些都無關道不道德,如果要談什麼是自然,我想上古社會與現今社會比較起來是較偏於自然的,因為沒有資本主義行起與影響,那是否有倡導或是讚揚同性之間的性行為呢?情況似乎不是如此。

        Foucault 兩本作品-Discipline and PunishHistory of Sexuality-中提到:不單只透過「意識形態」(ideology),同時後透過每天習以為常時空、活動所組織(organization)與管制,我們的身體受到盛行的歷史形式的自我、渴望、男性氣概、女性氣質等所訓練、型塑(sharped)。追求不斷改變(ever-changing)、均質、難以捉摸的女性特質與瞬息萬變的流行風尚是永無止境、沒有終點的,女性(氣質)的身體成為Foucault所謂

”docile bodies”(溫馴的身體)(Susan R. Bordo

1989)。


 

 

而什麼是「意識形態」呢?馬克思及其跟隨者將「意識型態」界定為一種虛假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虛假意識扭曲了真相,並為經濟宰制階層辯護,且使得社會中利益不平均分配的情況得以持續。

 阿圖塞(Louis Althusser)的思想雖深受馬克思上/下結構關係論點的影響,但他在發展其獨特的意識型態理論時,卻也逐漸脫離馬克思的經濟決定論,進而提出「相對自主」及「多重決定」(Relative Autonomy and Overdetermination),強調經濟、政治、意識型態三者間彼此的互動與影響,又互擁其獨立的相對自主性(Althusser,1990:24)。

 對於意識型態的解釋,阿圖塞提出三項定義:

(1)   意識型態是存在於「再現」表徵系統之中,並非個人或意識之中。

(2)   意識型態為個體在進行社會生活實踐時,提供了一套「想像」的關係。

(3)   意識型態透過表徵的想像系統建構個體。(張錦華,1994:108-109)

 阿圖塞認為「所有的意識型態藉由『點名召喚』(hail)和『設定』(interpellates)的方式,對主體進行分類,將具體的個人建構成具體的主體」(Althusser,1971/張錦華,1994:112)。阿圖塞主體形成的概念來自拉岡的精神分析學說,亦即意識型態實等同於鏡像結構具有形塑主體的功能(劉平君,1996:36),而主體也是在無意識的狀態之下被召喚,形塑的。簡略的說,「意識形態」是無所不在的,包括資本主義、異性戀霸權、父權制度、種族主義等,這部分主要回應「資本主義不是意識形態」的說法。

       

近代除了Foucault之外,Bourdieu也試圖對人類行為進行解釋,超越主體與結構的二元對立模式,指出社會文化的活動是一種「結構化中的結構」(structuring structures)與「已結構化的結構」(structured structures),文化是一套已然形成的模式結構,但是透過行動者的運用,又再結構化,所以分析者可以從行動者在社會場域中的關係、位置、實踐本身來理解行動者(張錦華,2002:50)。

 

行動者的日常生活言行=【〈生存心態〉〈資本〉】+【場域】(劉維公,1998:13)。Bourdieu認為要解釋行動者的日常生活, 要理解行動者如何運用生存心態與各種資本,在既定的社會場域中,進行各種角力,爭取有力的位置。

 

此理論預設行動者(actors)具有一種追求利益的動機,行為實踐必須在既有條件下運用各種策略,但是選擇也可能是無意識或是受限制的,行動所依據便是生存心態(張錦華,2002:59)。

 

生存心態(habitus)具有雙重結構性,一方面在特定歷史條件下,是個人意識內化了的社會法則;另一方面它指揮個人與群體的行為方向,賦予意義、建構歷史。它具有累積性,可以是過去經驗所形成的預設體;但是也兼具創造性,在認知與現實中作調整(高宣揚,2002)。

 

生存心態也可以作為分類與區分的原則,行動者可以在社會場域中運用品味等的文化資本,追求秀異 (distinction),秀異就是一種差異,可以在關係網絡中作區辯,顯示自身認同、區分等級、將週遭事物作分類,也將自我區分化,作為自我表演的方式(Bourdieu,1987)。

 

資本(capital)即是種支配權力,可以爭奪場域內的某種利益。Bourdieu分析資本有以下形式:(一)經濟資本(economic capital)是由生產、財產、收入等所組成。(二)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和經濟資本是社會區分的兩大原則,例如才能、文化財產、文憑。(三)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是社會關係網所帶來的社會資源。(四)象徵資本(symbolic capital)是用以表示禮儀活動、聲譽或威信資本的累積策略。(高宣揚,2002)

場域包含了資本與權力的分布,還有利益競爭的過程與空間,資本形成了價值理念,行動者的生存心態則承認了這樣的價值與分配,並依據此理念進行鬥爭。

Foucault與Bourdieu的學說明確指出:社會環境的影響大於個人抉擇,或是個人抉擇已經服膺於意識形態之下,所以因為「本質」或是「天生」做抉擇的程度到底有多少呢?

 

不管是從人類學家Mead,或是到社會學家Foucault與Bourdieu明確指出除了本質之外,還有社會文化的建構,後者甚至是比前著有著更深遠重大的影響力。

參考文獻

宋踐譯(1999)〈性別語氣質〉,《女性主義經典》,台北:女書。

 

張錦華(1994傳播批判理論臺北市:黎明文化。

張錦華(2002女為悅己者「瘦」? : 媒介效果與主體研究,臺北縣新店市:正中。

劉平君(1996解讀漫畫<<城市獵人>>中的女性意涵,台北市: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劉維公(1998)〈習性(Habitus)與偶成性(Kontingenz):P. BourdieuN. Luhmann的理論介紹〉,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刊(261+3-51

 

Bourdieu, Pierre1987Distinction : 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Bordo, Susan (1989). ‘The Body and the Reproduction of Femininity: A Feminist Approbation of Foucault’, In Alison M. Jaggar and Susan Bordo (eds.) Gender/Body/Knowledge: Feminist Reconstruction of Being and Knowing. New Brunswick and New Jersey: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Pp. 13-33.


 

[1] 關於M. Mead1950)的《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氣質》內容引述於宋踐譯(1999)〈性別語氣質〉,《女性主義經典》,台北: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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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sex),教育部國語辭典當中的解釋有:一、人或物自然具有的本質、本能。二、事物的特質或功能。三、生物的種別或事物的類別。四、生命。五、生殖或情慾。六、脾氣、性情。七、範圍、方式。
 

「性別」則是「生理學上指男性、女性、雌性、雄性或其他可能的性別」(sex),與「社會學上指由社會文化形塑的男性及女性的行為特質」(gender)而「性行為」被解釋為「男女交合的行為。」從「性」、「性別」與「性行為」的解釋當中,我們真的看見「性別」了嗎?除了這些看得見的「性別」之外,能否還有其他可能?

        從這三個詞彙看來,「性」與「性別」被劃約為「天生生理」,是本質、生育的,偏於「本質論」的光譜;「性行為」更明顯界定出「男女交合」才算為「性行為」,將「異性戀情慾」予以標準、合理、自然化,不單教育部所編纂的國語辭典如此詮釋,許多人也是如此看待「性別」,如此理所當然的看待性別,期待只看到「女」或「男」,有套分類「男」或「女」,比較難以理解、接受「是女也男」、「不男非女」、「假男扮女」等「分類」以外的樣貌。

        會如此的歸類,有許多的因素,其中之一即是「異性戀假設」,並試圖排除「非異性戀」,像是同性戀、雙性戀、動物戀或是特別性癖好等,關於「性」、「性別」、「性行為」的想像,在於這套意識形態下,逐漸去習慣、視為當然而發展出「恐懼非異性戀」的意識、行為、言語、舉止或想像。

        「恐懼非異性戀」意識形態當中,最受到注意與討論的是「同性戀恐懼症」(homophobia),根據美國終止同性戀恐懼運動組織(The Campaign to End Homophobia)的定義是(裴學儒,2000:42):

 

 

 

對於同性戀者的一種不理性的恐懼,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恨意、憎恨與偏見。對於女同性戀、男同性戀和男女雙性戀的壓迫,便是根植於同性戀恐懼。

 

 

        「恐懼」可以說是心理狀態與社會價值的雙重交構,源於「不熟悉、了解」產生「刻板印象」,甚至已經成為「反射動作」。因此homophobia也是來自於不了解,予媒介相互形構,像是宗教、媒體、教育等建構「同性戀」為「病態」、「不自然」、「不健康」、「精神有問題」、「受過創傷」、「家庭不美滿」等想像,然而回顧過往歷史,這樣的歸類與想像是「偶然」並非「應然」!

        香港學者周華山、台灣學者何春蕤、已故法國學者Foucault等皆從不同角度進行詮釋,試圖去除對於「非異性戀者」的污名、壓迫。研究資料顯示,不管東方或是西方的歷史資料呈現,過往「同性戀」或是「異性戀」是不被「標籤/分類」出來的,但是當「醫療」、「法律」、「宗教」等三大體制明確建立後,「異性戀」逐漸開展為「霸權」,在這之前發生「獵殺女巫」事件,更加奠定往後培根所提出來的「科學」、「理性」、「客觀」等「準則」的衡量基礎,「歸納法」一度成為主流,其中經過不斷地分類、被歸屬等過程,維多利亞時代的「禁慾制度」則是從這樣的歷史建構下所產生的現象。資本主義萌芽於十四、十五世紀開展,更加支持「異性戀」並排除「非異性戀」,進一步化約成為「一夫一妻」的家庭模式,女性成為「再生產」(re-product)的角色,像是家務勞動、生育等,以支持並準備「主要有酬勞動者」,讓「有酬勞勞動者」回到家有個舒適、乾淨的「居住環境」,還有準備好的熱騰騰餐點可以享用,服侍「有酬勞勞動者」無微不至之外,還得準備下一代的「勞動力」,這樣的家庭型態經過不同的媒介進行倡導、鼓勵,演變為「標準家庭」,這樣的標準包裹著:「異性戀」、「一夫一妻」、「男有分,女有歸」,非此類型家庭開始被歸類為「異類」、「怪異」,「同性戀」被納入如此的歸類,開始「不被看見」、「視而不見」、「以為不存在」,甚而開始予以「污名」、「醜化」,這樣的恐懼情節不只出現在「異性戀者」,同時也出現在「同性戀者」當中,因為這是整套「意識形態」,我們都被教導、灌輸著這套「標準模式」(model),所以不只是「異性戀者」歧視、不齒「同性戀者」,某些「男同性戀者」也盡可能去除「看起來像男同性戀」的嫌疑。

        分類,不只是單純的「分類」,其中還隱藏著「排除」,排除非我族類,於性/情慾上也是如此,就前言所提,當強制機制建立之後,非「標準」則會被認定為「不健康」、「非法」與「不道德」,這套規則不斷地檢視並監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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